•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5455J/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国资委
  • 主题分类
  • 区县(自治县)政府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有效性
  • 有效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力,维护出资人利益。

(二)承担监管区属国有企业(不含区属国有金融类企业,下同)资产的责任,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制定考核办法并依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董事、监事,承担所监管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

(七)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修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联络中央、市和外地在碚国有大型企业,指导国有企业扩大对外开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重庆市北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三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产权管理科。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286号缙云人文科技城11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400700

联系电话:023-683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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