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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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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00109768882709K/2018-0003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8-08-24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北碚区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同时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务接待以及全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办公用房管理、公务车辆配备管理、公车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科技大楼、云清路77号综合办公楼等有关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市管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中心内设三科一室:办公室、资产科、保卫科、节能科。下设二级单位1,即:北碚区公务接待中心。临时机构1个:即北碚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11.47万元,支出总计2,711.4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93.90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费用增加(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自20167月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公车平台7-12月的运行费维护费,而2017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017年一整年的运行维护费);因城镇职工社平工资水平上涨等因素导致机关食堂专项经费、保安清洁等服务费用、行政中心大楼和档案科技大楼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71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1.4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1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99万元,占16.71%;项目支出2,258.48万元,占83.2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1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75万元,增长18.7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2.25万元,增长39.82%。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改造、区行政中心大楼维护维修、区行政中心及档案馆科技大楼工作人员工作卡系统升级、区机关食堂结构维修加固、车库租赁等费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90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费用增加(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自20167月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公车平台7-12月的运行费维护费,而2017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017年一整年的运行维护费);因城镇职工社平工资水平上涨等因素导致机关食堂专项经费、保安清洁等服务费用、行政中心大楼和档案科技大楼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2.25万元,增长39.82%。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改造、区行政中心大楼维护维修、区行政中心及档案馆科技大楼工作人员工作卡系统升级、区机关食堂结构维修加固、车库租赁等专项费用是在年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年初不能预料经费支出,所以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2.16万元,占9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改造、区行政中心大楼维护维修、区行政中心及档案馆科技大楼工作人员工作卡系统升级、区机关食堂结构维修加固、车库租赁等专项费用是在年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年初不能预料经费支出,所以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27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健康休养费等资金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范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7万元,占0.6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5.96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住房补贴按照规定在年中追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51万元,较上年增加10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68.47万元,较上年增加24.2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8.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4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中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8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部门划转公务用车一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9.20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公车平台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纳入此项预算中,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自20167月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公车平台7-12月的运行费维护费,而2017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017年一整年的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58.57万元,主要用于区四大家重要政务、商务接待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1.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中心承担了专项的区级重大公务接待支出,而2017年我中心无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2016年我区实施车改,我中心车辆全部划转由区财政国资办统一划拨安排,因时间原因,2017年会计账务未将此7辆车进行调整;同时,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34辆车也未进行入账,均在2018年统一调整);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4,8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80元,车均购置费0.82万元,公车服务平台34辆车,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4.23万元,增长54.7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1个临时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2016年我区实施车改,我中心车辆全部划转由区财政国资办统一划拨安排,因时间原因,2017年会计账务未将此7辆车进行调整;同时,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34辆车也未进行入账,均在2018年统一调整),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等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设计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8.48万元,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5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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