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2375/2019-000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交通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6
  • 发布日期
  • 2019-09-26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发展战略、政策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铁路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组织编制铁路建设、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农村客运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综合全区交通运力,构建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运输方式,协调铁路、民航、轨道交通运输及项目建设等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船员管理、通信导航和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物流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区内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事故、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负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7.负责提出全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协调市级管理的海事、港航、交通综合执法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9.负责辖区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10.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11.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交流合作工作。

12.承担全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法制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重大项目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4个事业单位,即:重庆市北碚区公路局、重庆市北碚区道路运输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港航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1.机构改革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局。

(1)划入的职责。一是将原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局。划转后,区交通局负责贯彻执行地方性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标准及法规,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二是将原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所属重庆市北碚区公路局、重庆市北碚区道路运输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港航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局。划转后,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2)划出的职责。将原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承担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划入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机构调整情况

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情况,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局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管理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公路管理养护科、综合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铁路民航发展科、安全监督科。 

3.财政财务无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4,633.25万元,支出总计64,633.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89.00万元、增长55.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409.3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658.04万元,增长66.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45.31万元,占95.85%;其他收入2,463.99万元,占4.15%。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9.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24.3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3,26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42.56万元,增长73.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86.81万元,占6.14%;项目支出59,375.66万元,占93.8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3.56万元,下降73.25%,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94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57.02万元,增长109.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70.22万元,增长979.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94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97.06万元,增长108.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70.22万元,增长979.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3.50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80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72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765.82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船舶污染专项整治款。

(4)城乡社区支出21,815.00万元,占3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5)交通运输支出32,272.29万元,占56.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57.01万元,增长684.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157.47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7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括住房补贴,年中增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63万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费、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22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66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7.64万元,增长78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本年支出21,66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7.64万元,增长78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0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较去年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8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去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79万元,主要是用于赴马来西亚、新加坡执行产业招商、城市建设管理合作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因公出国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公路建设养护检查、路政治超巡查等工作所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预算数比去年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数下降。

4.公务接待费8.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交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公路养建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3万元,下降73.1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8万元,下降65.8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0辆;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1,3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0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洒水车、波形护栏矫正机、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二环外公交营运补贴和2018年公路日常保养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01.52万元。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无。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绩效执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二环外公交营运补贴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二环外公交运营里程共计92公里,设置停靠站点142个,共投放公交车辆40台,其中纯电动车辆30台,CNG车辆10台, 2018年度完成旅客流量484.6余万人次,其中免费卡占比33%,二是全年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一般服务质量投诉控制在2次/百万人次内,处理率100%。三是参与营运工作人员共92名,日均发班350余次,有效满足了群众每天的出行需求,缓解了当地原有的交通压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全年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绩效目标,下一步将更加切实掌握群众出行需求,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布局。

2.2018年公路日常保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52万元,执行数为30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公路日常保养,管养公路总里程258.461公里。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进行公路路面日常清扫保洁、路肩、边坡边沟及排水沟清理等工作,主要用于劳务费、材料费、水费等支出。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二环外公交营运补贴共计600万元,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补贴资金用于北碚区二环外公交开行线路四条,主要分布在江东片区,分别为960线(静观—万寿公租房)、961线(三圣—水土)、962线(金刀峡—静观)、963线(静观—北碚城区),公交线路状况运行良好。北碚区二环外公交线路开行,实现北碚区公交全覆盖,助推了我区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有效带动了沿线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特殊群体优惠、1小时免费换乘等政策的实施,让广大的农村群众享受到“安全、实惠、舒适”的公交出行服务。补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东城公交公司的成本负担,项目的实施更好地提升了公交服务水平,更优质地服务了群众出行。全年完成年初制定绩效目标,下一步将更加切实掌握群众出行需求,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布局。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本部门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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