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认定北碚区第二十批普惠性幼儿园的通知
区内幼儿园:
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碚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请和区级评审研究,决定认定重庆市北碚区椿山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乐橙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杰夫幸福里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小博士保亿丽景幼儿园4所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请以上幼儿园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面向大众定价合理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现行标准)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分别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500元、400元标准收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按照(现行标准)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分别每月最高不超过900元、800元、700元标准收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违规乱收费、年检不合格等问题的,将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对恶意骗取财政奖补资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以上幼儿园于2023年5月25日前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普惠性幼儿园牌匾,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