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举办重庆两江新区聂娜俊艺
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重庆两江新区聂娜俊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重庆两江新区聂娜俊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经对你公司组织管理、办学条件、师资水平、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审查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北碚区复兴镇和源家园463号附42号举办重庆两江新区聂娜俊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举办者为聂娜。
二、根据你公司办学场地、师资配备等条件,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开展高、初、小、幼舞蹈培训,同时在公司培训人数不超过100人。
三、你公司属民办教育性质,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要求,依法规范办学,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培训教育。
特此批复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