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日期:2023-08-03

申请:

办理人:区内各中小学

认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定申请应予受理:(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区外户籍;(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四)材料齐备。

认定结果:学校收到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备、符合标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完成时限:3个工作日

审查:

办理人:基础教育科(023-68318232)

审查标准:(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区外户籍;(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四)学校认定意见(签字、盖章)。

审查结果:符合、不符合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送达:

办理人:学校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

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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