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调整水土复兴片区义务教育阶段

划片招生范围的通知

北碚教发〔2019〕242号

 

区内各中小学:

为适应水土、复兴片区城镇化进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土、复兴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范围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经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北碚区水土复兴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范围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北碚区水土复兴片区义务教育阶段

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学校

划片区域描述

现有\在建部分楼盘、行政村

小学教育用地1(A分区新建小学)

竹溪河以西,嘉陵江以北,九龙山山脉道路(未命名)以东,云计算中心2#路以南

 

小学教育用地2
(水土小学)

九龙山山脉道路(未命名)以西,嘉陵江以北,泰和路以南,西至天府边界

陵江社区;九龙社区(滩口街、玉皇街除外);飞马村10-16社;屋基村1-8社及屋基村20-27社。

小学教育用地3
(九龙山小学)

竹溪河以西,云计算中心2#路以北,京东方大道以东,泰和路以北,方正大道以南,西至天府边界

飞马村1-9社;大地村7-10社;屋基村13-19社;和欣家园。

小学教育用地4
(B分区新建小学1)

云汉大道以西,方正大道以北,万宝大道以南,西至天府边界

万寿福居;滩口街;大地村1-6社、11-27社;屋基村9-12社。

小学教育用地5
(B分区新建小学2)

民办,不划片

小学教育用地6
(B分区新建小学3)

竹溪河以西,方正大道以北,云汉大道以东,马元溪以南

和丰家园;两江融府;珑锦学府;璟月台。

小学教育用地7
(B分区新建小学4)

竹溪河以西,马元溪以北,云汉大道以西,万宝大道以北,兴源大道以南,西至天府边界

和润家园;玉皇街;紫云赋;万寿桥村。

小学教育用地8
(G分区新建小学1)

观音山公园东路(未命名)以西,竹溪河以西,兴源大道以北,西至天府边界,北至静观边界

祥云赋;三元桥村。

小学教育用地9
(G分区新建小学2)

竹溪河以北,观音山公园东路(未命名)以东,东至渝北边界、北至三圣边界

龙王村;歇马村;山柳村。

小学教育用地10
(G分区新建小学3)

万宝大道以北,竹溪河以东,竹溪河以南,东至渝北边界

双龙村。

 

       学校

             划片区域描述

现有\在建部分楼盘、行政村

小学教育用地11
(C分区新建小学1)

渝广高速以西,丰和路以北,悦复大道以东,铜鼓变电站南边界道路(未命名)以北,竹溪河以东,万宝大道以南

小学教育用地12
(C分区新建小学2)

悦复大道以西,丰和路以北,兴泰路以西,方正大道以北,竹溪河以东,铜鼓变电站南边界道路(未命名)以南

复兴社区;曲院风荷;正荣府。

小学教育用地13
(C分区新建小学3)

方正大道以北,兴泰路以东,丰和路以南,东至渝北边界

思源福居;和源家园一期;长沟村。

小学教育用地14
(复兴小学)

泰和路以北,竹溪河以东,方正大道以南,东至渝北边界

和源家园二期、三期;奥山府;江州锦云;映月台;三树村。

小学教育用地15
(D分区新建小学)

绕城高速路以北,竹溪河以东,泰和路以南,东至渝北边界

和泰家园;四季花城;太山村。

小学教育用地16
(E分区新建小学1)

悦港北路以北,绕城高速以南,东、西至渝北边界

金科岭上;桅子村。

小学教育用地17(E分区新建小学2)

悦港北路以南,悦复大道以西,东、南、西至渝北边界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学校

                             对口接收小学

中学教育用地1(江北中学)

小学教育用地1(A分区新建小学)、小学教育用地2(水土小学)、小学教育用地3(九龙山小学)、小学教育用地4(B分区新建小学1)

中学教育用地2(B分区新建中学)

小学教育用地5(B分区新建小学2)、小学教育用地6(B分区新建小学3)、小学教育用地7(B分区新建小学4)、小学教育用地11(C分区新建小学1)、小学教育用地12(C分区新建小学2)

中学教育用地3(G分区新建中学1)

小学教育用地8(G分区新建小学1)

中学教育用地4(G分区新建中学2)

小学教育用地9(G分区新建小学2)、小学教育用地10(G分区新建小学3)

中学教育用地5(C分区新建中学1)

小学教育用地13(C分区新建小学3)、小学教育用地14(复兴小学)

中学教育用地6(C分区新建中学2)

中学教育用地7(D分区新建中学)

小学教育用地15(D分区新建小学)

中学教育用地8(E分区新建中学)

小学教育用地16(E分区新建小学1)、小学教育用地17(E分区新建小学2)

说明:

1.此次划片以水土组团2019年11月规划为准。现有/在建部分楼盘、行政村均统计至2019年11月。

2.水复片区规划17所小学,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划片招生,实行“三对口”的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新建小学未正式建成投用之前,现有小学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3.小学教育用地4、6、13、17规划学校建成投用之后,按以下划片招生:

(1)小学教育用地4(B分区新建小学1):小学教育用地4。

(2)小学教育用地6(B分区新建小学3):小学教育用地6、7、8、9、10、11、12。

(3)小学教育用地13(C分区新建小学3):小学教育用地13。

(4)小学教育用地17(E分区新建小学2):小学教育用地16、17。

4.水复片区规划8所中学,凡在水复片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划片范围实行对口入学。莲华中学自2020年起停止招收新生,在中学教育用地6规划学校未建成投用前,小学教育用地13、14、15、16、17、大树小学学校的毕业生由中学教育用地1(江北中学)招收。

5.中学教育用地2、6规划学校建成投用后,按以下划片对口招生:

(1)中学教育用地2(B分区新建中学):对口招收小学教育用地5、6、7、8、9、10、11、12、滩口小学的学校毕业生。

(2)中学教育用地6(C分区新建中学2):对口招收小学教育用地13、14、15、16、17、大树小学的学校毕业生。

6.滩口小学、大树小学、莲华中学暂未纳入中小学教育用地规划,为现有实际在办学校。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