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
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全市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普通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包括试用期满、已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二)全市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教师进修学校(院)、教研(科)室(所)、技装中心(电教馆、教仪站)、电大分校(工作站)、卫生保健所、教育管理中心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上述各类人员。
(四)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师〔2015〕22号)规定执行。
三、注册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1日—22日)。申请人网上填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报名期间,注册范围内的学校需统一组织本校应注册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提示的程序完成报名工作,并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二)现场确认(2024年11月25日—28日)。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学校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审核申请人网报材料的准确性、完备性,比对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鉴及学校公章,并同步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机构工作人员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备初审。
现场确认环节教师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需由教师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使用A4纸张从网上打印获取。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不少于360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
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交5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说明:第5、6、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样表见附件1)。
(三)初审及公示(2024年11月29日-12月13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学校教师定期注册的初审工作,做出初审意见,并录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初审结束后,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要做好此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数据汇总工作,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日期统一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满后填写《重庆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开展定期注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数量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3),并转换为EXCEL文件的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cqjszg@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相同,均为: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回传中心资料XX区县)。
(四)复审(2024年12月17日—18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复核。
(五)终审(2024年12月19日—20日)。市教委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终审。
(六)登记注册结论(2024年12月23日—26日)。注册结论采用粘贴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注册贴”的方式体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申领“注册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实际注册数量领取注册贴, 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同时加盖注册初审机构(即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七)资料归档(2024年12月31日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注册机构意见栏的注册结论,由注册初审机构采用加盖注册结论章或手工填写的方式体现。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附件5),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重庆市教师资格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上统一发布,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相关网站查阅。
(二)各区县要在工作启动前,安排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定期注册结论体现形式及注册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熟悉注册条件、注册流程、注册贴使用管理和注册结论体现等关键信息,依规开展工作。
(三)注册工作中,各区县要全面清理在编在岗教师档案,按规定做好证书补换发、认定申请表补办等工作,证书或认定申请表不完备者不予注册。同时严格审核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证书真伪。对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注册、骗取注册资格的行为依法惩处。
(四)各区县要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工作规范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实行实名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确保信息安全。要指定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责任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系统操作手册等内容。认真审核材料,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区县需填写中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模块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4),于11月08日12:00前回传电子版至中心邮箱(cqjszg@163.com,邮件名和附件均需注明区县)。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师范教育处),60393048;屈延延(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
附件:1.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2.重庆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3.2024年开展定期注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数量统计表
4.重庆市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模块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5.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