碚教发〔2012〕48号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根据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门卫登记查验
各校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询问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政务值班和校内巡逻,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避免针对师生的侵害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各校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有效地向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普遍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特别要加强师生紧急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校内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日常定期维护,重点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及人员密集场所、部位的检查和巡查。严格禁止师生在野外开展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烧荒等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进山或林区游玩,严禁师生在野外用火;倡导清明节文明祭扫,防止因香、纸、烛引发山火,增强师生森林防火意识。严格禁止学生私自下河、下塘洗澡,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能力,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和非法营运车辆;完善校园限速、禁行标志,制作通行证,严格禁止社会车辆未经允许进入校园;加强校车、公务车管理,按时组织驾驶员参加教育、培训活动,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坚决做到不超载、不超限、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不开英雄车等,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校要通过家校通等形式加强和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三、加强学校食堂(小超市)管理
各校要对食堂(小超市)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责任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佩证上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确保食堂(小超市)不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件。对确需进入食堂的非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件才可进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食堂(小超市)内不得出售腐败变质、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物食品,教育学生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学校春夏季常见病、流行病的防控工作,落实晨检、午检等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和饮用奶管理
学校使用茶桶供水的必须在茶桶上加锁,严格按照学生饮用奶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五、加强校园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清缴和生活刀具的集中管理
各校要继续做好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清缴工作,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加强生活刀具的集中管理,做好生活刀具的统计和使用台账,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严防刀具伤人事件发生。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控
各校要继续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控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的协调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各校须做好防汛防洪、防雷击工作,严密监控和预防泥石流、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教育师生防范地质次生灾害的发生,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逃生和自救能力。对校园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经河道进行摸排,遇大雨、暴雨天气,河道涨水,能正常通行时,要组织人员看护学生过河,通行有难度时,不得强行渡河。
七、排查师生矛盾纠纷,发挥好安全信息员的作用
各校要加强师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师生档案,做好心理疏导、思想教育和纠纷调解工作,提前预防矛盾升级。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员的作用,掌控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相关信息,防止事态升级和恶化,预防安全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八、加强危化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各校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严格危化药品的登记使用制度,严禁私自将危化药品带出实验室,杜绝因危化药品引发的伤害事件或次生事故。
九、推进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碚区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建设方案的通知》(碚教发〔2012〕45号)精神,各校要积极推进校园安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设备使用制度和台账,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十、完善安全档案建设工作
各校根据区教委2012年春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会会议精神落实并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安全稳定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据可查。
区教委将对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管理 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