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30

碚教办〔2013〕115号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3〕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有留校学生的寄宿制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假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区教委对各单位的假期值班和学生管理工作将进行抽查并通报。

   区教委值班室电话:68317857,传真:68317118。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国庆长假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3〕112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要针对国庆放假时间长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国庆放假前普遍开展一次全面的、深入细致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保设备、食堂卫生、交通运输、基建工地等进行认真彻底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教育管理

   各学校放假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安全和自护自救知识等的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妥善做好学生离校返家的交通安全等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回家。要提醒学生严禁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要做好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节日。

   今后,校车驾驶员学习由区县教委组织电教馆全程录像,学习内容存档备查。请各区县将今年以来每月的校车驾驶员学习签到册及学习内容复印后于2013年10月10日前送市教委安稳办。

   四、加强督查检查

   各区县教育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按照“属地原则”等有关要求,对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措施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定、节假日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市教委将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抽查。

   五、加强应急值守

   国庆节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市教委将适时对各单位领导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同时报当地政府部门),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发生。

   市教委总值班室电话:63862437,传真:6363590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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