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27

碚教办〔2013〕55号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和

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近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夏季安全事故高发特点,特别是现正值高考、中考和暑期即将来临之际,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七个一”长效工作机制

  各区县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全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七个一”工作。

  1.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各区县教委、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做好记录,有据可查。

  2.每天早中晚一次安全巡逻。每天早、中、晚由值班校(园)领导带领值班干部在校园内进行一次安全巡逻,坚持对校园进行定时定点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3.每天一次宿舍走访。要落实值周教师、生活管理老师、班主任工作职责,值周老师每天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走访并住在学生宿舍,与生活管理老师一道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4.签订一份责任书。各区县教委主要领导每学期开学前要与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直属学校按照安全稳定属地原则与辖区教委签订)、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工作承诺书(幼儿园可与学生家长签订),明确各自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各区县教委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责任书、承诺书范本。

  5.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每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天下午放学以及晚自习最后一节课的任课老师要结合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提醒(如夏季防溺水、冬季取暖安全、上下学交通安全等),做到安全教育的全学科覆盖。

  6.假期每周与学生监护人进行一次电话沟通。寒暑假中,学校安排老师每周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一次电话联系,加强家校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强化学生安全管理,使其切实担负起家长(监护人)的责任。

  7.农村地区放假前后进行一次家访。农村地区学校要在放假前后安排一次家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家庭,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思想、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进城务工子女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六类家庭要进行重点家访。

  二、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几项重点工作

  1.立即开展“排除隐患、确保安全”专项行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为主题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堂卫生、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校车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环节都不放过,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防止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演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课时和师资,扎实推进安全法制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落实安全教育全学科渗透。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法制教育,严格规范教师依法从教行为。要加强禁毒、禁赌等专项法制安全教育,坚决抵制各种黄赌毒现象对校园的浸蚀和危害,牢固树立涉毒即犯罪、犯罪必惩处的意识,切实预防校园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定期开展防溺水、防暴雨次生灾害、防雷电、防地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和应急实战演练,开展好第1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法治意识、心理健康素质和应急避险能力。

  3.加强预防溺水工作。气温回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内和学生上放学路段水域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装、完善各类安全警示标识、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校园内的由学校负责整改;校园外的由学校书面当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汇总后书面报当地政府,请求及时整改。学校要按照5月15日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告知书),健全家校互动工作机制,暑假期间学校要安排老师每周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一次电话沟通,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区县教委严格落实每月第一周星期六的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上放学时段值班校领导必须提前20分钟到校门口了解学生乘坐车辆情况,劝阻学生不乘坐无牌车、超载车、拼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违规车辆,发现违规违法营运车辆要及时向当地交管、公安部门举报;如遇暴雨天气、大水漫桥、山高路陡路滑或部分路段容易塌方等情况,各校(园)长可视情况停开接送学生车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5.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对学校老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报警系统建设,购置安保器材和消防装备,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防范能力。同时应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真正做到人走、关灯、断电。

  6.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把食品药品采购关,建立健全防范食物中毒和疫情传播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严格执行食堂餐具消毒和食品留验制度。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晨检制度以及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确保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尽力避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7.加强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中考、高考后,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心理辅导,认真做好离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在校内组织开展毕业典礼、毕业生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对学生自发组织的谢师宴、毕业聚会、到歌舞厅的娱乐活动等毕业纪念活动要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引导。对审批的集体活动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同时加强对毕业生的离校教育,学生离校时,要逐一登记,并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要切实关注困难学生,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8.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尤其要加强考前心理疏导,特殊人群学生心理疏导和普遍心理问题的心理疏导,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预警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对存在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家长沟通并转介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矫治,预防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9.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校舍进行排查、登记,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要在周边设立警示标志,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停止使用。

  10.完善各级预防恶劣天气处置工作预案。为确保学生在遇到汛期、高温、下雪、冰雹等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时的人身安全,学校要以确保师生安全为前提,可以视情况作出护送回家、留校管理、延迟上下学时间或临时取消上课的决定,但必须及时报告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11.加强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建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校方责任险工作的开展,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和引导家庭为学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和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增强学校师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12.加强政务值班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和夜查力度,特别是要害部位、重点场所、关键设施的技防监控和保卫巡查。

  三、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委直属中小学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将5月15日全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每所学校、幼儿园(院系)要及时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工作谋划和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位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教育学生,不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2.严格责任追究。我委将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造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3.强化督导检查。市教委将组建督查组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各区县和委直属中小学的工作指导。对因管理不善、投入不足、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认真处理。管辖权在市教委的,将直接及时进行处理;管辖权不在市教委的,市教委将给主管部门去公函建议给予严肃组织处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5月22日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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