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6-01-20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部门,各公办中小学(含职教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37号)和《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10 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全区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我区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坚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多年来,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学校体育发展极不平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场地、器材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差距明显,同时,学生心肺耐力等指标普遍下降,近视率上升,肥胖学生增多等现象,也充分说明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区各相关部门、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观念,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1.按照“立德树人、健康第一、全面育人、统筹发展”的原则,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各方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和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工作体系。

  2.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校体育设施器材配齐率达100%,体育场地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提高运动场塑胶化率,基本配齐体育教师,兼职体育教师持证上岗。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和更加完善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优良率达到10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逐年上升,小学、中学分别达到98%、95%以上,学生掌握2项终生受益的运动技能,基本养成运动习惯。

  三、推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要大力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对群众性学校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传播文明思想、健康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引导全体教师重视、参与、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广大家长支持、理解、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2.加强体育课程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4节体育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切实保证体育锻炼时间,严禁挤占体育课和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加强体育课教学常规和过程性管理,出台《北碚区体育课评价指标》,打造有效课堂。鼓励开发体育校本课程,深化学校“一校一品”建设和进一步完善“体育联盟”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市级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色学校。鼓励开设体育选修课,确保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都得到生动发展。

  3.加强体育活动管理。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将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计划,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场地不足的学校实施每天“两个大课间”,确保每天大课间活动学生参与率达到100%,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

  在规范的基础上创新体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大课间活动内容实行“规定项目+特色项目”,中小学生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为规定项目,跑步、跳绳、自编操等为学校特色项目。寄宿制学校探索实施早操制度。

  丰富体育竞赛活动。全区中小学校每学年举行1次以上全校性的体育节或综合性运动会,开展2次以上单项体育竞赛活动。小学探索举行趣味运动会、家长参与的“亲子运动会”。全区每年举行1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足球联赛等多项单项体育竞赛活动,每年5月,全区各中小学举行学生“远足”活动。每年11月为全区“中小学生长跑月”,举行校级、区级学生长跑竞赛活动。以“体育联盟”为载体,大力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校际、年级、班级体育竞赛活动。

  4.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多渠道配备专职体育教师,重点补充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和拓宽培训渠道,加强与西南大学体育学院合作开展体育教师专项培训,认真组织区级、市级、国家级培训,完成全区专兼职体育教师周期轮训。开展转岗教师和兼职教师上岗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区域内体育教师交流制度,鼓励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和“校际走教”等形式到师资紧缺学校、农村学校任教。鼓励聘请退役运动员和社会体育专业人士担任学校兼职体育教师、业余训练教练等。

  落实体育教师待遇。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外训练等,纳入教学工作量。

  5.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将体育场地设施未达标学校纳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薄弱学校条件改善计划,新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按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建设,实施体育器材生均专项经费补助计划。

  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

  6.健全学校体育监测评价机制。大力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根据教育部最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照相关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和评优、评奖的依据。建立健全“学校-区级-市级”三级学校体育工作情况自评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学校自评、区级复查、市级抽查。探索体育人才成长通道建设,努力培养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

  7.着力推进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按照“重基础、强保障、调机制、顺体制”的思路,着力提高校园足球运动的普及程度和实施水平。到2017年,经常参与校园足球运动的学生达到1 万人左右。到 2020 年,初步构建起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校园足球运动梯次发展体制,校园足球优秀人才不断涌现,竞技水平不断提高。要按照“政府主导、教育主管、教体结合”的原则,建立“分工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并按中小学总数的8%规划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做到小学、初中、高中合理搭配(按6︰3︰1的比例设置),兼顾城市和农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水平的学校。要健全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和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场地设施条件,努力培养更多的优秀足球后备人才。

  8.加强学校体育风险防范。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活动过程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安全管理、事故保险赔付在内的学校体育风险防范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体育运动安全,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四、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发展学校体育的职责,并纳入政府和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规划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支持学校体育事业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体育部门要把校园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作为全民健身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校园体育的支持。各校校长是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学校体育工作校级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确保学校体育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发展的基本需求纳入学校正常经费保障范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逐年增加。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学校体育,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三)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和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督导和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学校体育发展水平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情况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实行问责,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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