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认定北碚区第八批普惠性幼儿园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社会单位办园、民办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请和区级评审研究,决定认定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小学附属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黄桷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双凤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嘉华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天府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康乐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天府名居五区人之初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人之初幼儿园、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蓝天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请以上幼儿园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面向大众定价合理收费,保教费按照(现行标准)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分别每月最高不超过400元、330元、280元标准收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违规乱收费、年检不合格等问题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对恶意骗取财政奖补资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以上幼儿园于2017年2月10日前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C104室)办理相关手续。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普惠性幼儿园牌匾,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