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北碚区第十六批普惠性幼儿园的通知
日期:2021-01-18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认定北碚区第十六批普惠性

幼儿园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社会单位办园、民办幼儿园:

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请和区级评审研究,决定认定北碚区天生幼儿园、北碚区蔡家街道桂和幼儿园、北碚区蔡家街道佳汇幼儿园、北碚区金兴幼儿园、北碚区碚都人之初幼儿园、北碚区奔月碚都幼儿园、北碚区书蓓坊状元府第幼儿园、北碚区盛世幼儿园、北碚区畔溪书画幼儿园、北碚区七彩滨江幼儿园、北碚区书蓓坊西苑幼儿园、北碚区奔月路幼儿园、北碚区书蓓坊幼儿园、北碚区晨曦碚贝乐幼儿园、北碚区奇星幼儿园、北碚区乐嘟嘟紫荆花幼儿园、北碚区云山外幼儿园、北碚区为明幼儿园、北碚区新世纪幼儿园、北碚区蔡家岗镇碚贝佳幼儿园、北碚区北城欢童幼儿园、北碚区金桂幼儿园、北碚区杰夫金科城幼儿园、北碚区书蓓坊朗辰幼儿园24所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请以上幼儿园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面向大众定价合理收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按照(现行标准)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分别每月最高不超过400元、330元、280元标准收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违规乱收费、年检不合格等问题的,将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对恶意骗取财政奖补资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以上幼儿园于2021年1月18日前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普惠性幼儿园牌匾,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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