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和市教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渝教发〔2023〕3号)要求: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重庆市内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均需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
结合我区实际,请涉及以上培训范围的、还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存量校外培训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区教委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207室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咨询电话:68860332),否则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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