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464A/2018-0024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8-08-23
  • 发布日期
  • 2018-08-23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及指导和协调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及其合理利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及行业内部审计。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林工程规划与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及森林资产的管理。依法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及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病虫鼠害防治,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和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财科、造林科(挂北碚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资源科(挂北碚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北碚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森林公安局等行政科室局,另设北碚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北碚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碚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北碚区林业科技推广站科等直属事业单位。下属四个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北碚区观音峡林场、北碚区嘉华林场、北碚区茅庵林场、北碚区林木种苗站和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北碚区林产品经销公司。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790.64万元,支出总计6,790.6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170.41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中央和市级、区级项目资金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42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9.1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43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42万元,占49.89%;项目支出2,724.01万元,占50.1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1.58万元,较上年减少55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北碚区林木种苗站将历年竣工验收合格项目552.64万元进行了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2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8.48万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区级项目追加和人员经费调整。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9.66万元,增长28.01%。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区级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5.73万元,增长46.11%。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区级项目追加和人员经费调整。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6.68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部门统一支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72万元,占2.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减少一人、公招增加在职职工一人,因退休和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不同而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节能环保支出691.27万元,占12.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3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面积减少而减少退耕还林补助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城乡社区支出464.00万元,占8.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追加农村人居环境(森林防火通道和水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农林水支出3,524.47万元,占64.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2.92万元,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和年中追加中央、市级和区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经费结余资金,因该项目已完结,结余资金财政收回;住房保障支出85.29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购房补贴经费支出预算8.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2.02万元,较上年增加545.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80.40万元,较上年增加272.3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项目增多工作量大,相关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2017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4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及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林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林业工作,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6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09.62万元,增长161.24%,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和市级、区级新增项目较多而增加了管理费,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北碚区林木种苗站用于种苗培育的水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火储备物资。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一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北碚区林业病虫害防治规划项目全部完成,全区共监测面积40.5万亩,监测率达到100%,共防治各类病虫害面积6.42万亩,主要采用苦参碱、森得保等进行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全区没有发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现象,成灾率为0。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北碚区“十二五”林业病虫害防治规划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北碚区“十二五”林业病虫害防治规划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本项目为防灾减灾类项目,不涉及产出指标。一是通过推行APF-Ⅰ松墨天牛诱捕器,对松材线虫病的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进行监测诱捕,大大提升了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水平。二是使用生物制剂苦参碱、白僵菌等防治马尾松毛虫等林业有害生物,规模大,应用广,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全区无公害防治率达100%。三是通过使用生物制剂、诱捕器、飞机防治等方式,很好地控制了全区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成灾率为0,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四率”指标,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自2006年来,我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枯死松树发生,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街镇、林场的积极努力,每年枯死松树除治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各疫点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向疫点周边松林扩散蔓延,但新的疫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到目前为止,今年全区需除治清理、焚烧枯死松树1.6万余株,除治经费缺口很大,各街镇、林场等责任单位资金压力很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资金预算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继续坚持预防预报和防治工作。

北碚区“十二五”林业病虫害防治规划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预算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得分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3‰

0

全部完成

25%

25

无公害防治率

82%

100%

全部完成

25%

25

测报准确率

85%

96%

全部完成

25%

25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全部完成

25%

25

合计





100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829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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