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506/2020-0406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02-11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研究拟定推动全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市的产业政策,指导全区民营经济合理布局及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3、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民营经济运行和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活动,协调解决民营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净化发展环境,依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组织民营企业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5、负责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民营经济投融资服务的政策,研究民营经济投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融资服务平台。  

6、承担民营经济信息化建设,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工作。

7、承担中小微企业促进职责。拟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

8、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承担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全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

9、承担区政府组织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大型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培训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民营企业获取政策、技术、市场、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提供综合服务。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局机关设办公室和发展监督科2个内设机构,下属非独立核算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即北碚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该中心内设运行指导科和企业服务科2个机构,均未独立核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3)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中小企业促进职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统筹协调职责等整合, 组建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挂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

此次职能职责的调整,不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调整。

2、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44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56.07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73.07万元,因2020年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纳入我局年初统筹预算,专项经费拨款增加9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49.13万元,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0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6万元,住房保障10.58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56.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3.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83万元。

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9.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13万元,比2019年增加115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3万元,比2019年增加17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2万元,比2019年增加98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我局年初统筹预算,主要用于区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微型企业补助、民营企业融资、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宣传推广、民营企业培训等重点工作。

民营经济发展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19年减少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接待费8.61万元,比2019年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9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规范公车出行、维修、停放;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9年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3.87 万元,比上年增加93.8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上年无行政人员,不存在机关运行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欣芯     联系方式:023-688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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