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碚民许准字〔2025〕12号
日期:2025-05-29

重庆市北碚区红岩文化公益传播中心:

你(单位)2025年5月19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北碚区红岩文化公益传播中心法定代表人由章瀚丹变更为杨志远。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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