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碚民许准字〔2025〕39号
日期:2025-11-04

重庆市北碚区启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2025年10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北碚区启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变更为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华路494号龙湖星辰里A座北区5-32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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