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0-0027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各街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城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市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本级福利彩票资金。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救助科。下属事业单位9个,即: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北碚殡仪馆、江东殡仪馆、社区康复医院、公墓管理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北碚殡仪馆、江东殡仪馆、社区康复医院。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老龄工作职责整合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救灾职责整合到区应急管理局,将医疗救助职责整合到区医疗保障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划转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职能,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涉及资金526.6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划转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职能,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等项目,涉及资金4573.44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划转救灾职能,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涉及资金83.29万元;区民政局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调整相应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5,521.63万元,支出总计15,521.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1.2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62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9.44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0.24万元,占58.5%;事业收入4,821.01万元,占41.5%;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900.3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1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1.37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267.18万元,占47.8%;项目支出5,742.84万元,占52.2%。此外,结余分配129.3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8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07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北碚殡仪馆基本支出结转增加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93.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77.19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3.62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5.19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年中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相关资金划转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3.1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3.00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减少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0.09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职能和相关资金的划转均是在2019年年中。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94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的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08.05万元,占9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7.7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年中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相关资金分别划转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应急管理局。

(2)卫生健康支出214.67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7.72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年中将优抚对象医疗资金划转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住房保障支出41.75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应的人员也转隶到其他单位,减少了部分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6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将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划转给区应急管理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60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去世抚恤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等较上年增加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28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老龄办划转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安置相关职能和机构划转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9.8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3万元。本年收入1,93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93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保障等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95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54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保障等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1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民政救助调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使用车辆较多,造成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1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和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数量,机构改革后减少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1.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或其他区县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受上级检查调研、接待上访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1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机构改革后减少区老龄办和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06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区老龄办和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9万元,降低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中调整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医保局。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社会救助业务片区会议、残疾人“两项补贴”会议等。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9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减少退役士兵技能和学历培训费用、老年大学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主要用于采购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备、第二社会福利院清洁外包服务、第一社会福利院采购电梯、区救助管理站采购救助专用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文中所有与年初预算进行比较所使用的2019年年初预算数,均不含因机构改革调整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两个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的年初预算数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1504.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各类专项经费,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现对其中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说明。

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是全面落实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切实保障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2018年健康休养费的顺利发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28万元,执行数为4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政策落实,并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退休费。二是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的稳定,促进了我区的社会稳定,对社会和谐起到良好的作用。发现的问题是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居住和管理较分散,无法及时掌握其身体和生活情况,存在信息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关心,及时了解他们身体和生活情况。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联系人
及电话

王睿68281910

主管部门

北碚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北碚区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42.28

42.28

1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提供补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地方退休职工安置工作。

已全面完成任务,为5名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发放健康休养费,实现资金及时发放率达10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离退休人员数

5

5

100.0%


对象满意度

≥95.0%

95.0%

100.0%


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0%

100.0%

100.0%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和谐及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及发展

100.0%


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北碚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委托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2019年执行的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北碚区2019年度福彩公益金区级分成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重通会所咨(2020)046号),具体报告内容见附件9。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民政局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民政局举办的殡仪事业单位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民政局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事业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86551

附件:1.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9年收入决算表

3.2019年支出决算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9年机构运行信息表

9.北碚区2019年度福彩公益金区级分成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8.pdf

附件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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