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1-0009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社会救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策、标准,负责各街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市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本级福利彩票资金。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救助科。下属事业单位8个,即: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北碚殡仪馆、江东殡仪馆、公墓管理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北碚殡仪馆、江东殡仪馆。

(四)职能职责划转情况

本部门涉及职能职责划转,对此专门说明如下:2020年根据区委、区政府职能职责管理要求,将社区康复医院划转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已根据职能职责划转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调整相应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571.69万元,支出总计12,571.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2,949.94万元、下降 19%,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后减少社区卫生健康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以及机构改革后减少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1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4.17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后减少社区卫生健康事务职能和和相关资金,以及机构改革后减少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1.51万元,占68.1%;事业收入2,612.07万元,占31.9%;其他收入3.52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80.0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6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1.14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后减少社区卫生健康事务职能和和相关资金,以及机构改革后减少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其中:基本支出 3,300.37万元,占43.1%;项目支出4,358.51万元,占5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1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58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北碚殡仪馆基本支出结转增加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38.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54.8万 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后减少社区卫生健康事务职能和和相关资金,以及机构改革后减少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09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后减少社区卫生健康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以及机构改革后减少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5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80-89岁老年生活困难补助、90-99岁老年高龄津贴和100岁以上老年高龄津贴预算指标调整至各街镇,因此预算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后减少社区卫生健康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以及机构改革后减少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职能和相关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38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80-89岁老年生活困难补助、90-99岁老年高龄津贴和100岁以上老年高龄津贴预算指标调整至各街镇,因此预算资金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50.24万元,占9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09万 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80-89岁老年生活困难补助、90-99岁老年高龄津贴和100岁以上老年高龄津贴预算指标调整至各街镇,因此预算资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2.1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 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年底前有人员调出。

(3)住房保障支出40.0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万 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住房补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09万 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上年机构改革后烈士陵园和医疗救助中心人员经费预算指标分别调整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医保局,以及上年退休干部去世增加了抚恤金预算指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16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上年机构改革后烈士陵园和医疗救助中心人员经费预算指标分别调整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医保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8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6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64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保障等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07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9.57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保障等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4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 元,下降8.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民政救助调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和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数量。

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或其他区县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受上级检查调研、接待上访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比预计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物价水平上涨导致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45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2.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6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95.01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开支,且上年机构改革后烈士陵园和医疗救助中心部分运行经费预算指标分别调整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原因减少各项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原因减少各项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817.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各类专项经费,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北碚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

区级社会组织管理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北碚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北碚区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

漆颖68862311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万元)      (A)

全年执行数(万元)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15

1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15

1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执行和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促进社会工作改革、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对区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完成区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清算时的审计工作。

全面完成我区10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清算时的审计工作及社会工作服务、区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实现资金及时发放率达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计单位个数

10

20

10

100

20


质量指标

规范管理率

%

90

10

95%

100

10


年检率

%

80

10

82%

100

10


时效指标

证书发放及时率

%

95

10

96%

100

10


审计及时完成率

%

95

10

98%

100

10


资金及时拨付率

%

95

10

99%

100

10


成本指标

社会组织管理经费总成本

万元

15

10

15

10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稳定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10

稳步提高

10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组织满意度

%

95%

10

98%

100

10


合计

-

-

-

-

-

-

100

-

-

100

-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北碚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

自评总分(分)

99.47

业务主管部门

北碚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北碚区民政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姚学介68281979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万元)          (A)

全年执行数 (万元)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279

279

100%

其中:上级资金

279

279

100%

区级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提高临时救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已全面完成任务,临时救助2156人次,其中特大疾病救助511人次、突发自然灾害救助2人次,人身意外伤害救助5人次、其他困难救助1510人次、非义务教育救助128人次、“四免一关怀”救助1665人次,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

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时救助人数

20000

20

2156

107.8

20


质量指标

临时救助政策覆盖率 

%

95

10

95

100

1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

95

10

95

100

10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按临时救助制度标准实施救助

20

按临时救助制度标准实施救助

10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临时救助对象稳定度

%

95%

10

98%

100

10


促进社会稳定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10

稳步提高

10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临时救助对象满意度

%

95%

10

98%

100

10


临时救助对象政策知晓度

%

95%

10

96%

100

10


合计

-

-

-

-

-

-

100

-

-

99.47

-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2020年度北碚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一级预算

单位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联系人

李姝玳

联系电话

68286551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总量          (A)

全年预算总量  (年初预算+年中调整,B)

全年执行总量           (C)

执行率(C/B,%)

593.05

8817.26

4385.22

49.73%

部门整体

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断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一体化制度建设,社会救助咨询服务全面延伸到村(社区)。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持续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做好区慈善会换届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二)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组织。持续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清理僵尸组织。选齐配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班子。
(三)不断推动养老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工作,完成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个镇养老服务中心和15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任务。实施农村敬老院“三改”行动。做好贫困家庭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工作。稳步推进“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精神病人集中照护中心”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积极争取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加强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四)不断推进专项事务建设。继续做好2015年以来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地名重新申报工作。巩固城区文明治丧成果,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地名审核机制。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保障。

2020年我局执行(一)健全民生保障体系,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开发社会救助入户调查手机小程序,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低保与扶贫的有效衔接。向全区城乡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发放11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共671.8万元。2020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4万人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9023万元;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发放高龄津贴1049.39万元;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654.8万元。投入129万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升街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基层民主自治更具活力。及时调整村(社区)规模;持续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开展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建立北碚区社会工作发展指导中心,完成22个社会工作项目招标。启动社区治理示范项目6个,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
(三)加快推动福利事业发展,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成功申报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并通过民政部、财政部成果验收,被评为优秀。完成了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5个镇养老服务中心、16个村级养老互助点建设,累计新增床位383张。完成了4个街(镇)农村敬老院“三改”。积极推广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区四联优侍高龄社获得5A级养老服务认证。全市首家困难家庭精神病人集中照护中心建成投运。率先建成北碚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重点儿童关爱保护“三帮一”工作机制和节假日常态化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儿童分类精准关爱帮扶。
(四)持续推进社会公共服务,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完成北碚、璧山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检工作;完成42条地名命名申请的审批;开展复兴、静观行政区域界线勘界试点工作。开展硬化大墓和“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成功处置违规土葬5起,拆除活人墓38座,整改硬化大墓7座;免除406名困难群众丧葬补贴55万余元;发放文明治丧奖励补助2090人313.5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全年

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比

%

>=

0.76

15%

0.8

105.26%

15


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40

15%

61.2

153.00%

15

愿意集中供养困难群众人数增加

年新增养老床位数

> 

450

10%

460

102.22%

1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 

56.9

10%

100

175.75%

10

建设推进顺利,提前开建2021年项目

村(居)书记主任培训覆盖率

%

=

100

10%

100

100.00%

10


建立民主协商机制的城乡社区比例

%

> 

60

10%

100

166.67%

10

民主协商机制推进顺利,铺开面广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

5

10%

5

100.00%

10


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

>=

1000

10%

1024

102.40%

10


群众信访件回复满意度

%

> 

90

10%

96.15

106.83%

10


合计

-

-

-

-

100

-

-

100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北碚区财政局委托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部门2020年区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论为良。北碚区2020年区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养老方面:着眼解决老年人实际需求,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对北碚区养老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高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状;二是助残方面:对贫困家庭失能残疾人员进行集中供养,有效的利用政府服务资源,对残疾人员进行有效的照护;三是儿童方面:强化基层儿童的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监护缺失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四是济困方面:加大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的投入,为困难家庭及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社会稳定安全。主要问题是未根据社会福利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申报程序不够完善以及存在项目无法实施,但继续占用预算资金的情况。建议制定相应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申报程序以及对已经申报成功但因后续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项目,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合理确定预算资金的使用和分配等。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重庆市北碚区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区级分成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渝同辉咨字(2021)091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民政局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民政局举办的殡仪事业单位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民政局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事业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1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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