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殡仪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1-001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北碚殡仪馆是隶属于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的差额事业单位,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放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北碚殡仪馆设馆长,副馆长,财务室,办公室,业务室,防腐接运组,火化组,驾驶组,陵园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975.05万元,支出总计5,97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1万元、 下降 2.9%,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且本年未分红。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71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5.33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且本年未分红。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7万元,占5.7%;事业收入1,615.05万元,占94.1%;其他收入3.52万元,占0.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258.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9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3.71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执行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其中:基本支出1,198.77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58万元,占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6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收入高,今年事业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支出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2.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支出,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22万元,占9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5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支出,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

(2)住房保障支出0.2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年中追加了住房补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6万 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职工支出,新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工社保,超额绩效工资。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经费,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殡仪馆






项目名称

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北碚殡仪馆

联系人
及电话

李小何68268644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年度总金额

0.58

0.58

100%

其中:上级资金

0.58

0.58

100%

区级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计划全年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1人,服务对象稳定度100%。

2020年全年实际共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1人次,项目免除对象稳定度100%、服务对象稳定度100%、全年目标完成情况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人次

人次

1

20

1

100%

20




















质量指标

免除率

%

100

2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免除基本丧葬费用成本

5792

20

5792

10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免除对象稳定度

%

100

20

100

100%

2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免除对象满意度

%

100

20

100

100%

20











合计

100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民政局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民政局举办的殡仪事业单位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民政局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事业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0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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