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江东殡仪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1-0010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北碚区江东殡仪馆职能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为我区内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配合殡葬管理有关单位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的社会地位和殡仪职工的社会形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营业室、车间。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83.75万元,支出总计383.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 增长 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火化遗体数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8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火化遗体数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1万元,占20.7%;事业收入304.34万元,占79.3%。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3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1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开支,且非在编人员社保费用有所减免。其中:基本支出 337.64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火化遗体数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年末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4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31万元,占9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

(2)住房保障支出0.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住房补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补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民政局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民政局举办的殡仪事业单位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民政局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事业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8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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