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北碚区成年孤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1-00146
  • 发文字号
  • 北碚民发〔2021〕44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北碚区成年孤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街(镇)、区级相关单位:

现将《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北碚区成年孤儿安置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有关街(镇)和区级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压实责任,积极作为,配合协作,认真做好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北碚区成年孤儿的安置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北碚区成年孤儿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22号)、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国办福利机构中孤残儿童安置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7〕95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方案的通知》(渝民〔2020〕17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分级管理,谁送养谁安置”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市、区的部署和要求,确实保障北碚区成年孤儿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鼓励成年孤儿走向社会,回归融入社会,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二、安置对象

北碚区送往市级儿童福利院养育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已完成学业的成年孤弃儿。共计2人,均为社区安置。

三、安置办法

经与市儿童福利院及孤儿本人电话沟通,我区2名成年孤儿均已离院生活、工作多年。具体安置要求如下:

(一)经费保障。市民政局为社区安置的成年孤儿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15万元,用于统筹解决安置后两年内住房装修、维护、租赁、税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支出以及一次性生活必需品的添置。成年孤儿根据上述指定用途,凭实际支出产生发票等相应佐证资料于每季度末到区民政局报销。

(二)户籍迁移。区公安部门根据成年孤儿意愿协助迁移户籍,原则上迁移至相应街道集体户。相关街道(镇)民社办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办理孤儿立户、户籍迁移等手续。

(三)社保医保。区人力社保、医保等部门根据成年孤儿意愿协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宜。

(四)就业保障。区人力社保部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孤儿意愿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针对智力偏低或没有基本学习能力,但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就业困难成年孤儿,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对自主就业或创业的成年孤儿,给予就业创业服务、培训等支持和帮助。

(五)住房保障。按照国办发〔2010〕54号、渝办发〔2011〕22号、渝民发〔2007〕95号文件要求,为待安置孤儿提供住房保障和服务,将待安置孤儿住房优先纳入城市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利用抗震安居、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项目政策予以解决。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孤儿家庭或成年孤儿,优先安排配租、配售。孤儿监护人应当帮助有房产的孤儿做好房屋管护、维修工作。

(六)加强关爱。孤儿安置后,相关街道(镇)要确定专人建立“一对一”长期关爱帮扶机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孤儿保持密切联系,关心其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置初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成年孤儿安置是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重视。相关部门、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安置工作纳入当前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配备政策业务精、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切实帮助安置对象解决困难问题。

(二)细化方案,做好跟踪服务。要充分尊重回社区安置孤儿意愿,结合实际细化安置方案,做到“一人一策”,确保住房、户籍、就业、生活保障等落实到位,切实避免因安置不妥导致成年孤儿信访或冲击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相关街道要落实“一对一”关爱,动态掌握孤儿工作、生活情况及心理状况,提供心理调适、信息咨询、资源链接等服务。

(三)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孤儿安置补助经费要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超范围使用,要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孤儿回归社会后有房住、有工作、有户籍、有保障。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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