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1-00134
  • 发文字号
  • 北碚民发〔2020〕77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有效性
  •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渝民〔2020116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823号)和《北碚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北碚平安办〔20207号)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现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实施。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0119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823号),加快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补齐治理短板、提升服务能力为目的,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城市品质提升、农村乡村振兴为契机,以整合各类资源、共建共治共享为途径,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调动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力争到2022年,全区80%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

--2020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力争达到60%

--2021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力争达到70%

--2022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力争达到8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台账,推进综合服务设施按时达标

各街镇要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对未达标的城乡社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制定“一社区一方案”,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补足面积,完善功能,限期达标。

(二)抢抓发展机遇,谋划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升级

城市要积极争取将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内容,对社区服务设施同步改造、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农村要结合乡村振兴等推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在改造建设中,要广泛听取专业人士、村(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居)民的意见,科学合理设计改造方案,确保满足社区管理和服务需要。

(三)做好统筹协同,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各街镇要主动协调组织、政法、公安、卫生健康、文化、商业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文化活动室、菜店(平价超市)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闲置的学校用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优先用于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足。要合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引入社会资源,开展社区便民服务,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率。

(四)规范标识挂牌,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设置

各街镇要规范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标识挂牌和功能设置。其中,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会组织活动室、社会工作室、残疾人康复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慈善物品保管室(慈善超市)、档案室、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市民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办公室等功能用房。便民服务中心对外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吊牌。设施主体建筑物显著位置应配挂“中国社区”标识,有条件的可在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引导牌等加入“中国社区”标识。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完善议事协商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二)积极争取资金。各街镇要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项目资源,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区民政局每年落实一定数额的补助资金,支持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互助点建设。

(三)强化目标考核。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目标任务实行销号制,区民政局每年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各街镇要按照年度建设计划,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落地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重庆市北碚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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