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日期:2025-11-06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和《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区民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内容做如下公布

1. 依法开展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2. 负责监督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 负责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以及服务记录等有关工作。

4. 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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