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18-0019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8-08-22
  • 发布日期
  • 2018-08-22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议、决定;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农业、林业、水利、供销等农村工作系统的工作,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供销等农村工作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配合区委组织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农村工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农委系统干部、党员及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工作系统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区级农村工作。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质量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惠农政策建议;拟订全区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耕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环境监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监测治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信息化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信息的采集、加工,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及宣传报道;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培育、平台建设、品牌打造;指导电子商务大数据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推广应用。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协调农业教育、科教兴农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示范推广;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转基因管理和农业生物安全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发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依法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另,区纪委驻区农委纪检组,负责督促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区纪委及时报告;受理对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做好党组织干部违纪线索的排查工作;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纪检组自身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

区委农工委设1个内设机构:农村工作指导科。区农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办、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科、科技教育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下属部门13个,分别为: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挂区水产站牌子)、区种子管理站、区农机监理站、区畜牧兽医局(机关)(挂北碚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区扶贫开发管理办公室、区花木产业管理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挂蔬菜站牌子)、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区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办公室(挂北碚区农业环境监测站牌子)。

我委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计4个,分别为:

1.重庆市北碚区畜牧兽医局(基层站)

2.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良种场

3.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蚕种场

4.重庆市北碚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566.78万元,支出总计12,566.7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71.32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3月起所有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全部归口到区社保局统一发放,因此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13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6.7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2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3.67万元,占46.64%;项目支出6,525.71万元,占53.3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7.40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3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6.14万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转移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从2017年3月起所有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全部归口到区社保局统一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5.63万元,增长44.8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调整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年中调整增加了农产品监管资金;三是年中调整增加了扶贫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是年中调整增加了平时考核、2016年绩效考核和缴存职工购房补贴支出;五是年中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1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68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0.83万元,增长58.78%。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调整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年中调整增加了农产品监管资金;三是年中调整增加了扶贫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是年中调整增加了平时考核、2016-2017年绩效考核和缴存职工购房补贴支出;五是年中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六是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8.15万元,占1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二是发放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96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了农产品安全监管资金;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农林水支出10,244.74万元,占8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了平时考核、2016年-2017年绩效考核以及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住房保障支出184.10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补贴预算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99.99万元,较上年增加887.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年中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三是当年调整增加了平时考核和2016-2017年绩效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86.25万元,较上年减少148.75万元,主要原因发放2016年度事业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从公用经费中调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4.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二是我委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1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7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7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7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7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2017年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2017年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2017年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生产指导、农业项目检查、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人员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1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6.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略有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1,2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2.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69.07万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发放2016年度事业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及退休人员休养费从公用经费中调剂,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5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16年和2017年休闲农业营销宣传服务、2016年和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服务、2017年贫困户精准脱贫保险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北碚区农综办较好的完成了北碚区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有效提高了农田的抗灾能力,确保农田旱涝保收,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造福后代;提高了粮食产量,为社会提高更多的商品粮;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粮食效益;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复种指数,大大增加农民收入,带来该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北碚区2016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碚区2016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1.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0万元,执行数为146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增灌溉面积0.1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3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19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23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2433亩,优质农产品种植面积8400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二是项目全年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93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360.4万元,农民收入增加294万元,人均增加收入400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各标段工程进度参差不齐,由于个别标段施工管理方式不佳,施工进度较其他标段滞后,同时竣工资料的收集较慢;二是受“6.9”暴雨灾害影响,全区各街镇出现多处的山体滑坡现象,并对项目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指导力度,加强施工单位的组织能力、科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农综办要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做好项目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对损毁设施的排查修复,并随时对工程设施进行监测。

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项目决策

科学选项

规划符合性

5.00

是否按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开发规划,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科学、规范得2分,申报项目符合规划得3分,任何一项不符合或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

5.00


2

项目审查

5.00

是否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是否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立项条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开展项目实地考察得1分,项目区内村民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得2分,申报项目立项条件符合要求得2分,任何一项不符合或不完善的扣0.5分,扣完为止。

5.00


3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到位率

5.00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X100%

以项目计划批复文件为标准,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到位率100%的得5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00


4

到位时效

2.00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以项目计划批复文件为依据,资金及时到位得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得1.5-2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得0.5-1.5分。

2.00


5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

5.00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5分,截留、挤占、挪用扣4-5分,超标准开支扣2-3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

5.00


6

财务管理

2.00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得1分,严格执行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得1分,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2.00


7

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

2.00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得1分、分工明确得1分,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2.00


8

管理制度

4.00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得2分;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00


9

项目产出

产出数量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5.00

单个项目平原区面积不低于5000亩,丘陵区不低于2000亩;或满足在同一小流域、同一灌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若干地块作为项目区的要求。

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的项目区边界,通过测量开展现场调查,将实际完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与规划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进行对比,计算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目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完成比例低于50%不得分。

5.00


10

农田灌溉达标面积

3.00

各项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工程所控制的耕地面积达到设计灌溉保证率的要求。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进行现状调查,计算农田灌溉面积,与目标对比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3.00


11

农田排水达标面积

3.00

各项排水工程所控制的耕地面积达到农田排涝标准。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进行现状调查,计算农田排涝面积,与目标对比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3.00


12

基础设施配套

4.00

建筑物配套完善,满足灌溉与排水系统水位、流量、泥沙处理、施工、运行、管理、生产的需要。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中规划各类建筑物的配套情况;选择典型地块,现场检查各类建筑物的数量、质量及配套情况,每个项目抽查的建筑物数量不少于本类型建筑物数量15%。按照满足规定的抽取样本数量占抽查总数量的比值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4.00


13

道路通达度

3.00

生产道路直接通达耕作田块数占总田块数的比例,满足平原区应达到100%,丘陵区应不低于90%的道路通达度。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中规划生产道路配套程度,现场检查道路的通达情况,每个项目抽查的道路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10%。按照满足规定的数量占抽样数量的比值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目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3.00


14

农田林网

2.00

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90%以上。造林时应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

依据项目扩初设计文件,选择典型地块,通过现场测量和检验农田林网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每个项目抽查的地块数量不低于总地块数量的10%,每个地块的检验点不少于3个。农田林网比例满足标准规定的得2分,否则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在一片区域或方田集中种植树木的,通过审核种植面积与项目扩初设计比对,折算后计算分值。

2.00


15

产出质量

田块标准化

5.00

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以有林道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丘陵山区的25度以下坡耕地,要建成等高水平梯田,地面平整,并构成反坡。

选择典型地块(耕作用块)进行现场测量和检验,抽查地块的数量不少于总地块数量的10%。按照抽样田块满足标准规定的数量的比值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5.00


16

路面修筑

3.00

田间道路面宽度为3m-6m,生产路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m(大型机械化作业区可适当放宽);各种路面要满足设计标准、车辆载荷和质量寿命等要求。

依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设计文件中各级道路路面设计标准,现场检查道路路面的修筑标准和平整度,每个项目抽查的道路长度不少于道路总长度的10%。按照满足标准规定的样本数量占抽查总数量的比值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3.00

便道1.5m,机耕道5m,机耕道+边沟5.57m

17

农田林网保存率

2.00

林网当年林木成活率宜达到90%(含)以上,其中,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带,成活率在70%以上(含)。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选择典型地块,现场检查农田林网的存活率,每个项目抽查的地块数量不少于总地块数量的10%,每个地块的检验点不少于3个。按照抽样田块满足标准规定的数量占抽查总数量的比值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2.00


18

产出时效

任务完成及时性

5.00

项目建设任务按计划批复规定时间完成情况。

以项目实施计划批复时间为起始时间,在次年7月底前完成或达到要求进度得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延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2.00

批复文件规定应于3月完成,实际8月才送审计局做结算,预计延迟完成超过5个月

19

产出成本

投入标准

5.00

亩均投入财政资金。

以项目所在地亩均投入财政资金为标准,低于等于要求得分;超过投入标准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5.00


20

项目效果

经济效益

增加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

5.00

经济建设前后比较,某一种或多种作物在项目区内单位耕地上增加的粮食产能。

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地块分析,估算不同代表作物的粮食(棉花、油料折算成粮食)及其他作物产能,根据建设前后对比,计算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通过与初步设计目标进行对比,根据计算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2.58

计划增产100公斤/亩(即200斤/亩),实际调查平均增产103斤/亩。

21

社会效益

受益总人数

5.00

项目建设后,项目区内直接受益的人口总数量。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地块调查,计算项目区直接受益的总人口数,与目标对比进行评价,根据计算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5.00

未规定受益人数目标值

22

环境效益

节水灌溉

4.00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地块调查,计算项目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与目标对比进行评价,根据完成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2.00

问卷调查有50%乡村认为达到了节水的目的。

23

亩均节水量

1.00

针对某一类型的灌溉措施,经建设前后比较,项目区亩均用水量的减少值。

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地块观测试验,一个项目区选取的样地数不少于3个,分析同一地块建设前后种植同一作物时的灌溉水量的差值,并与设计文件提出的目标值进行对比,根据计算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1.00

未规定用水量减少目标值

24

可持续影响

工程质量

2.00

各类渠道、排水沟和渠系建筑物、机耕路等工程的完好情况。

依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并通过现场查看各级各类工程(建筑物)外观及运行状况;每个项目抽查的工程的数量不少于本类型数量的10%,工程质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0.1分。

2.00


25

工程利用

2.00

已建成工程利用情况。

选择典型地块(耕作用块)进行现场检验、抽查地块的数量不少于总地块数量的10%。以单项工程为统计单位,抽样工程未利用数与抽查工程总数比较,根据计算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2.00


26

管护主体责任落实

1.00

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与项目管护单位(一般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项目区土地承包经营人)签署管护协议。

审查项目管护方案或工程移交手续中有关管护内容的合理性和管护责任人的落实情况,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00


27

受益对象满意度

受益乡村

5.00

项目建设后,受益乡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

选择项目区,通过调查,了解项目区受益乡镇和村集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满意程度,当调查满意的单位占调查单位总数的比值超过90%时得5分,根据计算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5.00

对乡村的问卷调查,抽样部分满意度为100%。

28

受益群众

5.00

项目建设后,土地权益人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

选择项目区,通过问卷调查,分析项目区土地权益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满意程度,调查人员为项目区成年人。当调查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总数的比值超过85%时得5分,根据计算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础分得出评分。

4.17

对受益群众的问卷调查,抽样部分满意度为83.33%。


合计

100.00



91.75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212104

电子邮箱:374076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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