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19-0021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议、决定,保证党的农业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配合区委组织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权限,严格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本单位知识分子、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级农业农村工作。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质量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惠农政策建议;拟订全区乡村振兴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耕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监测治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信息化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信息的采集、加工,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及宣传报道;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培育、平台建设、品牌打造;指导电子商务大数据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推广应用。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协调农业教育、科教兴农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示范推广;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转基因管理和农业生物安全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发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依法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另,区纪委监委驻区农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区纪委监委及时报告;受理对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做好党组织干部违纪线索的排查工作;经区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自身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我委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农村工作指导科、党政办、财务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科、科技教育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参公事业单位6个: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区种子管理站、区机监理站、区畜牧兽医局机关。

委属事业单位7个:区扶贫开发管理办公室、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区花木产业管理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北碚区畜牧兽医局(基层站)、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良种场、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蚕种场和重庆市北碚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共计四个下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发〔2019〕1号)要求,将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划出“渔船检验及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2项职能。同时,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工作安排,区农业农村委新增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加工、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根据区委“三定”方案,我委设立内设机构9个(党政办、计划财务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扶贫开发科、产业发展科、畜牧水产科、农田水利科、科教生态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依据职能整合,内设科室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9个。除区扶贫发展中心由原区扶贫开发管理办公室更名外,其他事业单位个数和名称均无变化。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808.69万元,支出总计11,808.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09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及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及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68.2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1.54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增加致使区级专项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8.2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0.4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76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84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列支数较上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当年列支数少。其中:基本支出4,299.85万元,占36.54%;项目支出7,466.68万元,占63.4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25万元,下降87.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开展顺利,预算执行较好,年末结转和结余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6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54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增加致使区级专项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93.82万元,增长111.5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项目收入仅包括区级财政拨付收入,未包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区财政根据上级预算文件年中适时调整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0.4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7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5.35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列支数较上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当年列支数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2.13万元,增长117.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项目支出仅包括区级财政拨付支出,未包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区财政根据上级预算文件年中适时调整追加后,再形成本年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2万元,下降8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开展顺利,预算执行较好,年末结转和结余下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4.60万元,占6.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 新招录人员和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87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致使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3.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第二次污染源(农业源)普查工作,年中财政追加普查经费。

(4)农林水支出10,319.58万元,占8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67.31万元,增长154.6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项目支出仅包括区级财政拨付支出,未包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区财政根据上级预算文件年中适时调整追加后,再形成本年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资金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05.56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8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按住房补贴政策追加住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9.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1.53万元,下降29.25%,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包含了退休人员两个月的退休费、发放的2016和2017年两年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2018年无上述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60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0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委工作任务增加、支出事项增多,加之物价上涨等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2万元,下降10.94%,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下降明显。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3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实行统一派车、统一停放、定点维修、集中加油,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按区政府统一组织,今年我委仅安排1人赴台进行经济文化发展交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主要是用于按区政府统一组织我委1人赴台开展经济文化发展交流活动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区政府统一组织临时安排1人赴台进行经济文化发展交流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0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生产指导、农业项目监管、农业行政执法、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人员费用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出车,出行人员尽量组合派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5万元,下降31.4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下降明显。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6万元,下降31.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下降明显。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2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7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委工作任务增加、新招录人员增加、支出事项增多,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5.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6%。主要用于采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用鱼苗、渔政执法快艇、日常办公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均已按时按要求发放,未偏离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99.99万元,约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我区2018年实际申报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999889.77元,73314户农户、面积为202508.79亩(因小数位数造成的结余资金110.23元结转入下一年度兑付)。二是质量指标。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经区财政局和我委审核无误后,由区财政局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北碚分行发放到每一户农户户头,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及时准确地向财政部直接报送发放数据库和旬报数据,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准确报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明细数据包等。三是时效指标。我区完全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和时间报送相关资料,无任何延迟报送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执行情况汇总表(无大户申报)、补贴总结等完全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给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发放到户。四是生态效益。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要求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应采取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综合措施,有效减少了秸秆露天焚烧所带来的大气污染、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等不利影响,切实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于2018年7月份全部预算到位,主要用于发放全区73314户农户、面积为202508.79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8年8月8日通过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北碚区分行直接打到了农户户头上。期间,通过大力宣传,并进行实地抽查和问询,我区农民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普遍有所提高;从抽查的301户农户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农户对该补贴政策有意见,满意度为100%。全区全年未接到举报,也无信访事件发生。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北碚区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共855万元,其中市级扶贫资金355万元,区级预算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到人到户(节日慰问、精准脱贫保、扶贫医疗救助、产业补助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2018年全区精准脱贫保参保覆盖率100%,投保费30.80万元,赔付金额41.89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36.01%,保惠及总人数263人;产业扶贫种植项目为本地农户发展特色效益农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本地贫困群众及剩余劳动力提供就近务工的机会,优先解决贫困户务工问题,项目把贫困户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巩固整村脱贫成果,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饮水设施建设和道路建设,解决了群众安全饮用水及出行的问题;脱贫攻坚的制度体系也已形成,保障着脱贫攻坚顺利推进,也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扶贫自身及其效益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关于项目投入、产出和效益等各方面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北碚区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212104

电子邮箱:374076609@qq.com

附件:北碚区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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