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21-0020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章程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街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配置。协调区级农村工作,向区政府提出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重庆市北碚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农业农村委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承担对农业机械、渔政、农产品生产环节(源头)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监管和指导。

16.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扶贫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区财政部门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本区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外,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区纪委监委及时报告;受理对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做好党组织干部违纪线索的排查工作;经区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和所监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自身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 机构设置

区农业农村委是由各参公和事业科室组成的行政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中既有行政参公人员,又有事业人员;参公科室(1个):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科室(7个):区扶贫发展中心、区乡村治理服务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区农田整治保护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北碚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良种场、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蚕种场和重庆市北碚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其中重庆市北碚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良种场、重庆市北碚区江北蚕种场和重庆市北碚区农业科学研究所3个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6599.56万元,支出总计16599.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14万元、减少0.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及其支出较上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553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3.44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和按规定正常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1.5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67.9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618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731.86万元,占35.4%;项目支出10457.97万元,占6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9.74万元,减少121.36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和结余部分在本年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99.5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28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及其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2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2.5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和按规定正常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4,031.35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专项由于当年未实现支出,因此收入暂未确认。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7.9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0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3.11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专项由于当年未实现支出,因此支出暂未确认。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36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和结余部分在本年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5.45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66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按政策工资调增和新招录人员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62.26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工资调增和新招录人员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30.00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持平。

(5)农林水支出14,498.92万元,占8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6.6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项目当年未实现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17.3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按住房补贴政策年中财政追加住房补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15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调增工资、津补贴等薪金,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二是因薪金的增加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等相应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01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52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委职能增加,新增工作任务多、支出事项增多,加之物价上涨等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补助资金,上年无财政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支出1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补助资金,上年无财政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6万 元,下降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控制较好。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减少1.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生产指导、农业项目监管、农业行政执法、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人员费用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车大多车龄较长、行驶公里数多、出车频繁,行驶环境多为乡村道路,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略有增加。

公务接待费9.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业农村工作,以及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6万元,下降3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1,4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4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委工作任务增加、支出事项增多,加之本年度有新招录人员导致支出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当年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5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4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0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主要用于采购北碚区柑橘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生猪政策性保险、以及购买办公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对8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344.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奋力推动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完成绩效目标情况较好,各项工作任务均全面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

(1)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


(2)一般专项绩效自评表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论为优。北碚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绩效结果显著:一是抓好贫困村产业发展,发展种植业;二是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解决了贫困户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给予全区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五是解决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六是解决了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但同时,扶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精准度有待提升,项目档案资料也应及时进行归档;往后工作中需继续加强对村镇项目实施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项目库入库项目的申报审核,完善档案管理,“一项一档”确保项目资料规范、及时归档。

2.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论为良。2020年,区农业农村委及15个涉农街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产业振兴、人居环境改造、农旅融合等项目,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加强,统筹协调不够,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来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委及各街镇将以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三项原则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委优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目进展的调度、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效益实现程度进行研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属地属事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建成质量及建成后及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项目作用和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212104

电子邮箱:5233086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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