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20-00261
  • 发文字号
  • 北碚扶办〔2020〕3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北碚扶办〔2020〕3号



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第二批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30号)和《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现将2020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我区2020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100万元,主要用于北碚区金刀峡镇小华蓥村红樱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二、强化资金精准使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先用于“两不愁三保障”项目,聚焦发展相对滞后的已脱贫村、非贫困村,重点解决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不能擅自拔高或降低标准。强化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明确收益使用分配,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借、改补为股、改补为酬、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按规定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5月底前报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备案。要加快项目施工,倒排项目建设工期,确保在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区级报账以及资金拨付到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充分发挥 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财政扶贫资金“高压线”的意识,肩负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及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六、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数据统计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数据统计工作,对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产量、产值等)、带动周边困难群众增收等数据进行收集和详细统计,并做好建设前后的对比分析工作(包括影像),真实、客观地反映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果。

七、实行审计验收制度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审计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进行镇级验收,并进行审计,在审计报告形成后方可进行区级验收,区级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023-68204105)、区扶贫办(023-68299861,12317)。

附件:北碚区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表


重庆市北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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