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21-00198
  • 发文字号
  • 北碚乡振〔2021〕6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日期
  • 2021-09-11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北碚乡振〔2021〕6号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1〕26号)、《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部分)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25号)以及《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2020年绩效考评情况,现将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我区2021年衔接资金共计530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一)北碚区2021年度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支10万元(市级资金)。对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按照每年3000元/人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二)北碚区2021年度柳荫镇明通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万元(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山坪塘整治、生产便道、堡坎等建设。(责任单位:柳荫镇人民政府)

(三)北碚区2021年度柳荫镇东升、明通片区乡村振兴产学研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柳荫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1.精准资金使用方向。本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

2.相关街镇、村要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确保项目所在村的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项目资金的扶持和带动。强化产业帮扶机制,明确收益使用分配,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3.牢固树立衔接资金“高压线”的意识,时刻绷紧资金安全使用这根弦。承担衔接资金项目的镇,要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肩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监管,不断强化资金使用效益。

4.认真落实衔接资金监管制度,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公示公告制度,通过媒体、镇务、村务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扶贫资金额度等)、资金使用结果(资金各项支出情况)、其他内容(项目承包、补助标准等)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5.各相关镇要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要对辖区内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督促项目实施,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照进度、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效益,改善周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7.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数据统计工作,对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产量、产值等)、带动周边困难群众增收等数据进行收集和详细统计,并做好建设前后的对比分析工作(包括影像),真实、客观地反映衔接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果。

8.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审计验收制度,须在审计报告形成后方可进行区级验收,区级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9.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完成形成资产的登记、确权等程序,确保衔接资金形成资产确实发挥作用,进一步惠及我区困难群众。

三、其他要求

有关镇、村要组织力量,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决策原则,认真勘查调研,注重项目绩效,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农户增收等情况。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将作为今后审计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严禁资金挪作他用。各镇村要加快项目施工,倒排项目建设工期,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区级报账以及资金拨付到项目。

联系电话:区乡村振兴局:68299861

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68204105

监督电话:12317,12345


附件:北碚区2021年第三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