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6-13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北碚乡振2023〕5号


根据市财政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25号)和《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往年绩效考评情况,现将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我区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共计900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一)北碚区2023年度产业奖补项目220万元。(责任单位区:区乡村振兴局)

(二)北碚区2023年度“粟漫东山”现代粮油产业示范区项目(二期)78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三)北碚区2023年度三圣镇是平村稻虾综合种养项目18.76万元。(责任单位:三圣镇人民政府

(四)北碚区2023年度“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农业结构调整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天府镇人民政府、龙凤桥街道办事处、水土街道办事处

(五)北碚区2023年度蜡梅化妆品原料备案项目20万元。(责任单位:重庆北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六)北碚区2023年度撂荒地整治利用项目41.7762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七)北碚区2023年度高油酸菜籽品牌培育项目12万元。(责任单位:三圣镇人民政府)

(八)北碚区2023年度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9.4638万元。(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九)北碚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4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资金项目要求

1.承担衔接资金项目的镇、部门、公司为项目责任单位,应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2021〕31号)、《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机制。

2.区农业农村委各责任科站落实项目监管、指导责任保障项目方案科学合理,督促项目实施,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照进度、质量要求进行建设。

3.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谁用钱、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倒排项目建设工期,确保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区级报账以及资金拨付到项目

4.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审计验收制度,须在审计报告形成后方可进行区级验收。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确权登记入库,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

三、监督举报电话
   区乡村振兴局:68299861
   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6820410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北碚区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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