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22-00092
  • 发文字号
  • 北碚农业农村委〔2022〕183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农业科技示范建设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90、《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发〔202248号)北碚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北碚区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支持范围

结合北碚区农业农村发展重点和主导特色产业需求,聚焦本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作用发挥。

1.有效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包括农作物、蜜蜂、水产良种的繁育、改良、种植、养殖等。

2.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先进适用技术。包括主要农产品储藏、保鲜、包装、初加工技术等。

3.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资源有效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施用,农业生产投入品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产残余物资源综合利用等。

4.有效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的先进适用技术。包括设施农业和山地特色农机技术运用等。

5.其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包括支持开展公益性服务、示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

二、支持标准

2022年北碚区新建科技示范基地2个,每个基地补助资金不超过12万元补助资金可用于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补助,试验示范田整理等基础设施补助,推广服务、技术咨询等费用补助,以及科普宣传栏等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化肥、农药等农资总费用不超过补助资金的10%。重点用于推广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项目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自筹资金要求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筹资金不作要求。

三、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已完成上年度建设任务且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企业管理规范、运作良好、具备实力,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法人主体明确、内部制度健全、资产信誉良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完备,具备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农民合作社须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作社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独立的会计核算,农民合作社成员的标准化生产率较高,制定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业发展符合全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或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等。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2.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申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实施方案必须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按程序申报:

(一)公开申报镇街(园城)应通过村务公开、广播、网络等形式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申报筛选程序等内容。各镇街(园城)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项目选址必须合理合规合法。除经批准建设的农业生产设施、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外,项目业主要确保项目实施区域内无违法违章建筑。

(二)审核汇总镇街(园城)对申报的项目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进行审核、汇总,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土地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

(三)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并邀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从可行性、经济性、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评审。

(四)批复实施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下达项目批复,申报主体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

七、申报时间

各镇街(园城)于2022年7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报农业农村委科教生态科,同时报送电子文件。(联系地址: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劲扬办公楼406室;联系人:王小晶;联系电话:68289715电子邮箱174362082@qq.com

八、其他要求

各镇园城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及时组织,落实专人具体推动,要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特别是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可行性、建后运营等方面。

(二)项目批后建设管理将按照《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北碚农业农村委〔2020〕94以及有关要求执行。镇街(园城)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复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内容。如确需调整,必须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委,待研究批复后方能变更实施内容。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27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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