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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7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
以实施党建统领“巴渝新农人”培育全链条管理全周期服务改革为重点,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
(二)目标任务
紧扣北碚区农业发展地域特色与产业优势,全面推动农民素质素养稳步提升,2025年全区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100人。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培育主体
1.区级农业部门统筹。培训由北碚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重点落实培训学员个人信息档案、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服务指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产业、分品种、分类型对多方培训资源进行遴选,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作用。
2.第三方培训机构具体实施。培训机构要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确定培训机构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培训能力强,在重庆市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库内并且具有培训农民经验的培训机构承担常规性培训任务。培训机构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管理。统筹利用好创业孵化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龙头企业等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
(三)遴选培训对象
根据北碚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发展方向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此次培训主要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
规模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
(四)选择培训师资
以本区农技推广专家骨干、有影响的土专家田秀才为基础,充实、完善师资库。在教学培训工作中,师资从市、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内的选择率要达到95%以上。建立师资库使用管理制度,对入库教师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培训学员满意度低于80%的教师要及时清退。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要依据、网上投票为主要方式的教师评价机制。
(五)优化培育方式
1.聚焦规范培训,坚持精准施策。着力整治“连续培训时间过长”“班型过大”“培训中途请假多、找人充数、你讲我玩”等影响培训效果的不规范行为,要在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的基础上,改长班为短训,区县示范班集中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且需根据农事时节分段教学;改大班为小班教学,原则上一个班次不超过50人,鼓励举办30人的小小班。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能力拓展三类课程模块,改变大水漫灌的教学方法,少“课堂学”,多“实践练”,以实践教学、观摩交流为主,课堂教学为辅。专业技能课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即使是课堂教学,也要多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方式,提高学习兴趣和培育实效。
2.突出区域特色,培育重点产业。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按需实施培训,抓实中间环节。开门遴选优秀师资,遵循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加强教学互动,综合运用案例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等,通过参与式教学增强培训吸引力,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实现自主、理性参与学习。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丰富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
4.加强过程监管,严格把控实施。一是实现关键环节提级审核。将开班审核(含培训主题、课程设计、师资遴选)等关键环节提至市级层面,建立标准化审核清单。二是实时穿透式监管创新。通过“班级连线”功能,构建实时动态监管场景,管理人员可通过应用远程抽查教学现场;改变办班结束后“统一评价”方式,每一堂课结束后同步收集学员对该门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的反馈意见。
5.突出区域特色,开展专项行动。
(1)“民宿管家”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提升培训班。主要针对辖区内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民宿、农家乐等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训。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重点围绕辖区民宿、农家乐等产业提档升级、经营管理、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2)“盆景花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盆景农业企业和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六)落实政策扶持
1.强化跟踪服务。从“一次培训”到“全周期服务”,组建复合型跟踪服务团队,加强对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2.加强政策扶持。吸纳“土专家”“田秀才”加入服务网络,邀请种植能手等担任“田间辅导员”,以“本土经验”破解“本土难题”,提升服务契合度与实操性。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承接进城落户农民退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探索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项目资金及主要用途
该项培训资金总计39万元。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7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支出,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技能比赛、最佳评选、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学历提升等内容。具体使用如下。
(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
摩、跟踪服务、评价认定和总结验收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合计39万元。
1.高素质农民培训100人:按累计培训时间总共不少于84学时/人·学时,市内培训补助标准按40元/人·学时执行,小计33.6万元。
2.后续跟踪服务,小计5.4万元。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举办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二是评选最佳高素质农民;三是后续指导管理服务支出,跟踪服务时长原则上为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对接、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四是激励高素质农民参加学历提升行动;五是对本地从事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给予重点支持。
(二)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购买通讯器材、绩效工资发放和“三公”(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出国出境)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公路、楼堂馆所等非农生产设施建设的补助,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农民培育培训,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财政局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方案进行审定,对各个镇街人员组织及政策宣传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工作不力的镇街,要进行通报、督办,确保培育工程落到实处。
(二)把握工作进度
2025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编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2025年8月底前,确定培训机构。
2025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培训相关工作。培训和档案管理基本完成,建立完善后续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机制。同时完成农民典型案例推荐材料和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委,接受上级部门的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
(三)规范资金使用
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培训资金。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资金支出范围,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开展绩效考评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全程监管,重点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分层进行绩效考核。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对镇街乡村振兴考核任务。
(五)加强宣传总结
各镇街要切实加大农民教育培训政策的宣传发动,区农业农村委充分利用北碚电视台、北碚报、宣传栏、微信等各种媒体,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培育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