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的批复
        日期:2024-11-13

        三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报三圣镇楼房村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三圣府函〔2024〕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你镇申报的项目作为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次共批复你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1个。财政补助资金共计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建设地点、补助金额等详见附件1

        二、请你镇及时按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督促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效益。

        三、本次项目中涉及的农机装备,如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也不得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补助政策。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受益村社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区级验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五、项目区级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接收单位应开展资产登记入账,同时明确设施管护单位,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农机装备管理使用台账。

        六、该项目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支持项目,所购农机装备积极用于粮油种植等农业作业服务。在满足项目实施单位自用前提条件下,应服从全区农机应急服务统筹调度。

        此复


        附件: 1. 北碚区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2. 农口专项资金拨款申请书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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