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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2026年重庆市北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9日
2026年重庆市北碚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如期完成我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户保护耕地地力。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合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保护耕地,做到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回收田间使用的农药包装、塑料膜等农业有害垃圾,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应补尽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拥有耕地承包权且仍在耕种土地的原农户转为市民的,仍有权申报该补贴。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补贴金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大湾、统景、大盛、兴隆、茨竹5镇按原渝北区已申报方式执行。北碚区其余街镇在确权面积的基础上按实际种植面积申报,存在未进行确权耕地的村社由各街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街镇在权衡农户利益和确保地方稳定的前提下,自行确定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面积或实际种植面积中的一种为补贴依据进行申报,但同一村社的补贴依据应一致。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的,应由村社出具土地面积、性质及种植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得到街镇的认可同意。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已被征用、秸秆露天焚烧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以及其他严重降低耕地地力的行为,不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当年资金总额除以经街镇审核认定并公示无误后的全区申报补贴耕地总面积。大湾、统景、大盛、兴隆、茨竹5镇按原渝北区已经完成申报的面积和标准执行。
(四)补贴程序。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以户为单位向村社进行申报,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汇总造册,将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及补贴方案在村社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且公示表上必须标明街镇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街镇。街镇负责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进行审核、复核,同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汇总到村社的补贴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并对各街镇补贴资金汇总表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至农户手中,并及时向街镇反馈“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情况。
(五)2027年一般农户的申报补贴面积仍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社负责提供申报农户的基础信息及补贴面积,街镇统一上报作为2027年上报备案的补贴依据。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委根据本方案要求,将上年度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一并纳入实施,按街镇申报核实的确认面积据实发放,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二)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在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严禁以拨代支,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资金监管,逐步构建形成补贴大数据管理系统,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必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发放。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街镇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街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街镇务必于4月15日前通过“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审核、公示,同时通过一表通临时报表填报《北碚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分村(社)汇总表》(附件1)、《北碚区2026年xx镇(街)不能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将纸质件、电子件及到户的明细汇总表电子件和相关公示照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三)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了解群众对补贴政策的满意度,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成兑付后,各街镇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填写《北碚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满意度入户调查表》(附件3),每个街镇入户调查户数不少于30户,《北碚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满意度入户调查表》(附件3)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送纸质件至区农业农村委。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群众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满意度。
(四)各街镇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核实、登记、汇总、公示、申报和档案管理,确保申报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卡号真实准确,及时协调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并保留好相关原始图表、照片、审核依据、申报表册等资料备查;同时要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队伍,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掌握动态和排除隐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审核责任。要认真做好一般农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为2027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通过一表通临时报表填报《北碚区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计划表》(附件4)。各街镇于2026年12月30日前将2027年农户申报数据录入“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并通过一表通临时报表填报《北碚区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分村(社)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
(五)严格落实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检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报告。此项工作纳入区对街镇的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考核。
(六)切实抓好涉稳涉访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肖冬福,联系电话:68210826;
区财政局联系人:黄缙嘉,联系电话:68861700。
附件: 1. 北碚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分村 (社)汇总表
2. 北碚区2026年xx镇(街)不能申报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耕地情况统计表
3. 北碚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满意度入户调查 表
4. 北碚区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计划表
5. 北碚区202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分村 (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