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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552015745B/2020-0140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5.参与拟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区级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6.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有关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7.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统筹管理工作。

8.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基金财务科、就业促进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险管理科、审计监督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北碚区社会保险局、北碚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北碚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北碚区社会保险局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本单位划出公务员管理、军官转业安置、医疗生育保险、外国专家管理4项职能。划出编制32个,划出人员25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本次机构改革,涉及调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8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3万元,项目支出694.05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833.05万元,支出总计6,833.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15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等减少了部分预算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54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5.49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等减少了部分预算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8.71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84.3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45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0.11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任务减少,调减了部分预算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3,066.15万元,占47.5%;项目支出3,391.96万元,占52.5%。此外,结余分配278.3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9万元,增长1,517.4%,为当年社保大厅办公搬迁项目留存信息系统集成和项目结算审计费用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5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89.5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等减少了部分预算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5.49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整等减少了部分预算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1.15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任务减少,涉及医疗保障、军转干部的专项资金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0.11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等减少了部分预算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1.74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等减少了部分预算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9万元,增长1,517.4%,为当年社保大厅办公搬迁项目留存信息系统集成和项目结算审计费用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5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6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事务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72.00万元,占7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3.73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军转干部保障预算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094.90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9.88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医疗保障预算经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181.1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8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列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30.64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生产监管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4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人员经费2019年均在人员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等。公用经费68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51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公用经费预算,2019年住房公积金调整在公用经费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6万元,下降51.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9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度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实行了公务接待限额审批制度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上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久,增加了维修费。

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有关部门调研相关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2万元,下降7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0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1.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51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78.8%,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会议,其二是街镇社保业务培训会经费在培训费中列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6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社保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2%。主要用于劳务服务、印刷服务、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4829.88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依规使用各项费用。切实保障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监察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共受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投诉145件,举报10件。办结各类案件128件,投诉结案124件,举报结案4件。办结案件中,拖欠工资111件,占整个结案案件的86.7%,涉及119名劳动者工资64.98万元。化解处置欠薪矛盾纠纷126件,涉及农民工2127名,协调支付工资4654.7万元。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监察办案经费

联系人
及电话

辛经纬(68865912)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实施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20

2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完成我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等。 

完成我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等。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数量 

150

155

办结案件数量

120

128

化解处置欠薪矛盾纠纷

120

126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5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825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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