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司法局2022年1-10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情况表
日期:2022-10-21

序号

事项内容

依据

条件

程序

许可决定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刘亚仙)(1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吴佩佩)(1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葛麟)(1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徐娜娜)(2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罗昌浩)(3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姜梁)(3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许可(戴兵)(3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本人申请注销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注销

8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冯波)(5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9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谭小红)(8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执业

1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许可(高敏)(8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

本人申请注销

申请人通过“渝快办”提起网上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网上审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准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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