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501G/2019-0028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职能职责。北碚区水利局是主管全区水行政、防汛抗旱、水文监测、三峡移民等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区有关水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作方针、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及节水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等二十二项管理职能。
‎   (二)机构设置。北碚区水利局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财务科、水利科、河道科;参公事业单位2个:水行政执法大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事业单位7个:移民工作办公室、水库管理中心、水资源站、水土保持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安全监督管理站、水质监测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个: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764.48万元,支出总计10,764.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9.33万元、增长124.49%,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长制项目经费、丰子岩水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导致收支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991.4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96.33万元,增长108.37%,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长制项目经费、丰子岩水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1.48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3.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5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1.51万元,增长137.77%,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长制项目经费、丰子岩水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59.21万元,占13.17%;项目支出8,304.45万元,占86.8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82万元,增长55.35%,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9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6.33万元,增长108.37%。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长制项目经费、丰子岩水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导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22.29万元,增长580.07%。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安排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3.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1.51万元,增长137.77%。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长制项目经费、丰子岩水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导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94.47万元,增长550.95%。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安排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82万元,增长55.35%,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7.63万元,占6.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16万元,增长330.40%,主要原因是移民及救灾市级专项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1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万元,下降34.20%,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例降低。

(3)农林水支出8,408.44万元,占87.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6.69万元,增长588.23%,主要原因是市级及以上专项支出(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移民后扶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8.16万元,占0.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1,25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47万元,下降15.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66万元,增长76.6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6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64万元,增长306.11%,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项目增加。本年支出1,26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64万元,增长306.11%,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项目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3万元,下降44.26%,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5万元,下降43.12%,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9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检查、指导相关工作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85.5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1万元,下降85.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66万元,增长76.6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8.9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5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区级绩效管理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主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9万元,执行数为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批复年度指标值治理3.89公里,实际完成指标值3.89公里,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璧北河)已于2019年5月17日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合格。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北碚区璧北河重点治理工程

联系人及电话

常志博   68212655

主管部门

北碚区水利局

实施单位

重庆鹏博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959

总量

959

100

其中: 财政资金

959

其中:财政资金

959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到2018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的80%,

到2019年6月完成建设任务的100%。

2019年1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3.89km

3.89km

100%


说明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璧北河重点治理工程)批复预算数959万元,财政资金到位959万元,到位率100%。项目截止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780万元,投资完成率81.3%,截止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959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2、绩效评价情况。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璧北河):批复年度指标值治理3.89公里,实际完成指标值3.89公里,验收合格,且实施成本控制在批复概算金额内。效益指标完成方面: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预期指标值2.3万人,实际完成值2.3万人;治理河流及沿岸3.89公里,实际完成指标值3.89公里;行洪畅通,达到了防洪标准,提高了河段防洪能力,保障了行洪安全,河道两岸土地得以良好利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在建设后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工程周边及市民对在建工程进行满意度调查评价,在发出的20余份调查问卷中,平均满意度为90分。

3、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2018年项目绩效部门自评工作的通知》(北碚财〔2019〕19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主要通过资料查阅和现场座谈相结合等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和《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对我局的2018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璧北河)进行自评打分,我局评价结果为优良。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0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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