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2-03-04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编号

        取水地点

        注销原因

        1

        北碚区蔡家岗镇兴宏大酒楼

        取水(渝碚)字〔2009〕第60号

        蔡家岗街道嘉运二路1栋9号

        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

        2

        重庆海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取水(渝碚)字〔2012〕第150号

        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城南状元府第内

        取水户主动注销

        3

        重庆澄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取水(渝碚)字〔1999〕第52号

        壁北河澄江镇

        运河口

        取水户主动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如有取水行为,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8865366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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