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3-08-10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编号

        取水地点

        注销原因

        1

        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狮子峰供水工程)

        C500109S2021-0108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山狮子峰

        取水户主动注销

        2

        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接官亭供水工程)

        C500109S2021-0091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山接官亭

        取水户主动注销

        3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明通村饮水安全工程

        C500109S2021-0130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明通村龙翔6

        取水户主动注销

        4

        重庆中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C500109G2021-0018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村

        过期失效

        5

        重庆中电模具有限公司

        C500109G2021-0145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85

        取水户主动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如有取水行为,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8865366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238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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