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23〕120号)要求,依据《重庆市北碚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将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开如下:
1. 承担全区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重庆市北碚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3. 负责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4. 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5. 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
6. 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北碚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电话:023—6886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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