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北碚环执改〔2023〕024号
- 索引号
- 11500109MB1664992D/2023-0021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有效性
- 有效
被责令改正单位(个人):重庆蔡家路易安机动车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国娅
居民身份证号码:510212********00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597994422U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嘉德大道52号
我队于2023 年4 月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机动车尾气检验仪器设备不正常运行。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视频摄像、询问笔录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我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