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beibei.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b8726@126.com,传真:68317855。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邮编:400711。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北碚区国道G244澄江至璧山界段改建工程 |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 |
重庆市北碚区公路事务中心 |
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顺接拟建的璧山区G244三角滩至北碚段(黛山大道北延伸线),往东北方向展线,经孙家湾,中黄家沟、老黄沟,在转龙村下穿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的璧山七塘至合川草街高速公路后,经李家湾,上游村,石桥院,止于上马台村接G244和 G212共线段。路线全长8.22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7m。 |
(一)废气 施工期加强对燃油设备的管理,合理配置燃油设备,不宜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禁止在现场熬制沥青混凝土;加强洒水降尘;易扬撒的物料、废料和弃土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对堆放处设置围堰和覆盖;禁止乱堆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运输车使用密闭式汽车或加盖篷布的车辆,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运输车辆限速、限高、禁止超载,运输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指定地点倾倒建筑渣土;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施工工地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公示扬尘防治措施。运营期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尾气监测、监督制度;完善绿化带建设;强化管理,减少路面破损,破损路面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进行修复。 (二)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或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通过施工场地内设置的生化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维护损坏的排水井盖。 (三)噪声 施工期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在施工场地公示项目信息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需按规定报批,施工需避开中、高考期间;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强噪声设备设置封闭措施或移动式隔声屏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噪声影响的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夜间减少施工车流量;做好沿线居民和有关单位的宣传工作;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监督;不定期地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运营期加强跟踪监测,道路一侧居民室内出现超标现象更换隔声窗;道路中央隔离带、两侧加强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加强管理,设置禁鸣、设置限速标志;沥青路面。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弃方均运至就近的弃土场进行堆放,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弃渣场回填。运营期清理后的固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