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MB1664992D/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北碚委办发〔2021〕2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有效性
  • 有效

北碚委办发〔20212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园城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

北碚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5


北碚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北碚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依法治理原则,建立健全北碚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执行法规规章政策。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力争建成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切实筑牢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一)完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

1.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区级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街镇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2.制定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全区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街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区负有生态环保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

(二)明确财政支出责任

3.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市级与区级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街镇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

(三)开展目标评价考核

4.着眼全区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突出规划引领,合理设定约束性、预期性目标,纳入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污染防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

5.落实重庆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实施细则,促进开展环境治理。

6.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7.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制度,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力争建成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8.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完善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流域、行业专项督查,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三、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五)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9.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监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行排污许可与环评的深度融合,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的统一受理、同步办理机制。

(六)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

10.严格执行各行业、区域、流域产业准入条件,从源头防治污染。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倒逼相结合,持续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序组织现有企业关停并转和改造升级。推行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

11.严格落实碳排放总量控制,规范碳市场建设,落实差异化碳排放达峰路径,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降碳。

(七)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

1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督办管理体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八)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13.规范引导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九)强化社会监督

14.落实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

15.加强舆论监督,实时公开或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

16.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扬、激励。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

17.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全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十一)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18.将北碚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生态文明分中心申报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和重庆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建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创新、展示交流、学习研究、教育培训、宣传推广的示范基地。

19.用好学好生态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材,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培训课程。

20.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全面优化中小学校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教学资源,配合推动落实大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21.开展生态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市级、区级媒体加大全区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倡导文化艺术界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

22.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

23.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

24.建立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五、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十二)完善监管体制

25.巩固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街镇、园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区级、街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6.制定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执行统一的执法工作规程,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相结合实施污染源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建立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严禁环境治理采取“一刀切”措施。

27.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统领作用,促进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

28.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村分为三档,精细化推进整治。

29.深入落实河长制,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长效机制。

30.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业管理长效机制。

31.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十三)加强司法保障

32.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司法合力。深化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33.配合全市健全完善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和审判区域横向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执行中,探索采取“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措施。

(十四)严格空间源头管控

34.深度融入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执行差异化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十五)推进成渝地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35.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落实两地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工业项目环境准入管控尺度和细则。推动实行两地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监测数据、监测机构互认,环境管理数据共享。共同推进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

(十六)强化技术支撑

36.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管能力,建立完善全区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与工商法人、信用体系、环保税、绿色金融及区域、流域等相关数据对接体系,实现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动态监控。

37.构建要素齐全、上下统筹、自动预警、服务应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深化政府、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多方合作机制,加大监测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

38.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工作,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六、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十七)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

3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全面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十八)强化环保产业支撑

40.严格执行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支持环保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制造绿色名片。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十九)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41.向上争取支持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施按效付费。

42.配合推进城市排水厂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理清区、街镇两级关系,完善定价、付费、投建三大机制。

43.推动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利用工业污染地块。

(二十)健全价格收费机制

44.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落实“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推动形成环境服务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落实节约化用水、差别化电价以及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政策。

45.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稳妥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体系,发挥价格杠杆引导作用,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七、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二十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46.将全区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二十二)健全企业信用建设

47.贯彻落实《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多项领域实行“逢办必查、触发留痕、奖惩到位”全过程管理。执行排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48.落实国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要求,配合全市研究制定配套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动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碳减排等生态环保指标分析纳入贷款流程。

八、执行环境治理法规规章政策

(二十三)执行环境治理法规

49.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执行环境保护标准

5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立足全区实际情况和生态环境状况,结合全区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严格执行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以及环境监测等国家和地方标准。

51.严格执行产品环保强制性国家标准,充分发挥国家统一认证制度作用,强化多部门协同,依法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的全链条监管。

52.推广实施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积极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矿山等,把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贯穿到生产各环节和全流程。

(二十五)落实财税支持

53.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区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54.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全市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十六)完善金融扶持

55.配合全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全市统一部署,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国家绿色债券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落实排污权交易工作制度,探索对排污权交易进行抵质押融资。

九、保障措施

区级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各街镇要高度重视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紧密对接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科学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在任务推进落实中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固化成效,不断夯实环境治理体系的体制机制法制基础。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202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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