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顺利完成2021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2021年度,全区列入重点排污单位有30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4家,主要涉及危险废物治理、其他电力生产、水泥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砖瓦、铅蓄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等行业。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原则,提前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获得污染源监测数据2000余个。
通过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能及时掌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开展环境执法和评价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同时,督促企业不断改进污染治理工艺,实现清洁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助力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