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北碚区启动2025年第三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日期:2025-12-01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结果,预测我区12月1日-12月2日连续二天细颗粒物日浓度将大于115微克/立方米,预计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为有效应对本次污染天气,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川渝地区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修订版)》《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北碚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规定及《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文件要求,重庆市北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决定2025年12月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黄色预警各项应急措施。

一、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01

工业源减排:

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管理的,废气收集不全、采取低效治理设施及其组合工艺、不能稳定达标及满足现行管理规定等的,执行统一限产。

02

移动源减排:

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增加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03

生活源减排:

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避免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

04

扬尘源减排:

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依法禁止无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区域行驶。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渣土、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05

其他减排:

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