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日期:2022-07-25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275号)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择优确定了“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拟推荐名单,按规定公示如下:

    一、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

1.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2.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3.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二、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1.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勤

  2.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北泉村党委书记                    龙天真

3.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线科科长          陈  浩

4.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  喻迎川

、公示期限

2022725日至2022729日(5个工作日) 

四、举报受理机关及电话

举报受理机关1: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受理电话:023-68298723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400700

举报受理机关2:驻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023-63221338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65号(400700

五、公示要求

1.各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机关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对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及纪检监察组织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20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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