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9584566/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优抚双拥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处级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住房以及医疗、社保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激励、纪念活动等工作,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双拥优抚科、安置创业科),3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1个参公事业单位:北碚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碚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北碚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北碚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区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进行整合,于2019年1月组建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具体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的教育、管理、安置和服务等方面工作,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执行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执行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和工作计划;承办烈士及机关、警察因公伤亡人员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负责管理烈士陵园;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区民政局、区人社局部门划转相关职能,2019年初预算相应划转基本支出预算10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175.18万元,总计5279.58万元。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2019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507.29万元,支出总计5,50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7.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38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3.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3.69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3.6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41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其中:基本支出428.35万元,占7.9%;项目支出4,982.72万元,占92.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97.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7.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3.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5.80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和军转干补助资金等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0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3.18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和军转干补助资金等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82.95万元,占9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9.7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和军转干补助资金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4.0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59万元,增长1,428.8%,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费。

(3)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9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列入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48.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无单独预算。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71.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未单独预算。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交流学习,检查验收、调研用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94.2%,2019年局机关为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现有的年初预算数0.52万元,仅为转隶至本单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系新成立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21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退役士兵完成接收安置人数;二是完成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次数;三是发放元旦、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军部队;四是服务管理12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是服务管理550名企业军转干部;六是优抚对象人数达到3390人;七是退役士兵妥善安置率达到100%;八是全年双拥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九是成功创建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十是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十一是优抚对象经费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十二是退役士兵2019年底前完成安置;十三是按时发放军队转业干部各项补贴;十四是各个项目规定时间发放优抚对象补贴;十五是退役士兵满意度达到90%以上;十六是驻区部队满意度达到80%以上;十七是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100%。十八是双拥宣传覆盖率达以70%以上;十九是优抚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内部控制制度需不断完善和健全;二是绩效指标制定太宽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着力点,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制度;二是项目绩效指标要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2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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