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626494N/2020-0026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文化旅游委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重庆市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3、管理指导全区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策划组织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培育文化、旅游和体育品牌;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推动文艺团队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指导全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推动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培育文化、旅游和体育相关门类产业发展和新业态融合发展。策划、包装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负责营运、监管、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负责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8、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全区公共图书馆古籍和民国文献保护和利用。负责对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行业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2、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媒体融合发展,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群众体育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14、负责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定实施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

15、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工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对外的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活动。

16、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统战、精神文明、老干部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内刊、年鉴、新媒体、档案、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务接待、目标考核、督查督办、校地合作、绿色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工作会议和委党委会、办公会及其他重大会议会务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研究改革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负责审核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案件。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及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投资保障科。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实施股权化投融资改革,监管政府投资类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资金。统筹指导、策划上级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发展资金(基金)项目申报。负责编制实施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委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统筹扶贫工作。

4、安全应急科。编制、指导、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应急队伍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安全执法检查及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文化、旅游和体育系统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区级文化、旅游和体育节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稳定、联系群众工作。负责武装工作。

5、产业科(招商办公室)。贯彻执行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法规政策,制定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相关门类产业发展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和推介,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和运行监测。负责乡村文化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6、文化文物科。负责制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事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推动文艺团队发展。指导文化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文化类社会组织。拟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文物资源普查、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北碚图书馆古籍和民国文献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指导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确认、申报、研究、宣传、传播、转化、发展工作。负责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7、旅游科。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协调旅游产品开发和利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饭店和2A以下(含2A)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饭店和3A以上(含3A)景区初评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旅游业务统计。负责旅游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负责温泉旅游工作。

8、体育科。编制实施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全民健身活动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全民健身活动,负责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和组织参加各级体育赛事,负责开展全区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区等级裁判员、运动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负责区缙云文化体育中心和青少年业余体校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区业余体校重点项目布点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业务建设和训练工作以及全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体育类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监管工作。

9、广电科。统筹协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广播电视专项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及组织实施。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率频道、节目综合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广播电视“户户通”等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全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内容播放。负责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指导融媒体发展。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和处置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监管。负责指导管理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10、宣传市场科。负责制定实施国内外市场交流营销规划。指导、牵头开展区内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节会、论坛活动,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组织和参与市内外重大展会活动。

(三)单位构成

2019年1月,按照《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北碚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北碚区体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5个,包括重庆市北碚图书馆、重庆市北碚区文化馆、重庆市北碚区博物馆、北碚区缙云体育中心、北碚区美术馆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77.40万元,支出总计840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07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7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7.40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0.59万元、增加28.31%,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温泉论坛)359.2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第二十五届区运会专项252.59万元,十六届蜡梅文化艺术节专项100万元,缙云山国际森林马拉松赛专项100万元等。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2.5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40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9.02万元,增加28.47%,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温泉论坛)359.2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第二十五届区运会专项252.59万元,十六届蜡梅文化艺术节专项100万元,缙云山国际森林马拉松赛专项100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3151.24万元,占37.49%;项目支出5254.59万元,占62.5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7万元,增长58.42%,主要原因是:北碚区第二十五届区运会服务项目67.10万元、峡防局旧址安防工程48.35万元、世界佛学苑汉藏教理院旧址消防工程55.65万元、复旦大学旧址消防工程22.97万元按进度于2020年支付。(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7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7.40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0.59万元、增加28.31%,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温泉论坛)359.2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第二十五届区运会专项252.59万元,十六届蜡梅文化艺术节专项100万元,缙云山国际森林马拉松赛专项100万元等。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2.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33万元,增长9.9%。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40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9.02万元,增加28.47%,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温泉论坛)359.2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第二十五届区运会专项252.59万元,十六届蜡梅文化艺术节专项100万元,缙云山国际森林马拉松赛专项100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3151.24万元,占37.49%;项目支出5254.59万元,占6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76万元,增长8.97%。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7万元,增长58.42%,主要原因是:北碚区第二十五届区运会服务项目67.10万元、峡防局旧址安防工程48.35万元、世界佛学苑汉藏教理院旧址消防工程55.65万元、复旦大学旧址消防工程22.97万元按进度于2020年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0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第七届全国部分城市文化馆百馆联动专项资金9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53.98万元,占8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59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温泉论坛)359.23万元,第二十五届区运会专项252.59万元,十六届蜡梅文化艺术节专项100万元,缙云山国际森林马拉松赛专项100万元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3.53万元,占5.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2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政策性原因的支出导致的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138.67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减少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减少。

(5)农林水支出347.6万元,占4.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万元,减少66.82%,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预算1000万元,按项目进度支付3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30.98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9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原因的支出导致的增长。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5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经费4.55万元。

(8)其他支出366.52万元,占4.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52万元,增长84.18%,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专项支出增加167.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97万元、公务接待费4.71万元。合计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6万元,下降52.58%;合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万元,下降33.29%。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2.82万元,主要是用于赴香港澳门执行文旅交流合作考察,赴乌克兰、匈牙利参加友城建设和解放周年活动及互访交流活动,赴希腊、柬埔寨参加温泉年会开展文旅交流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8.32万元,增长184.89%。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5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2人次交流活动。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文化执法、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7万元,下降11.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38.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按照预算数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4.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复旦大学考察、其他省市文化执法交流、智慧旅游调研等工作。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17万元,下降84.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1万元,下降89.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98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5.1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文旅体行业管理及安全巡查等工作增加租车费、增加北碚城市宣传营销及项目考察对接差旅费等。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办公电话及网络通信费、差旅费、办公场所物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作租车费等。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下属5个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0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确保自评工作有序实施,以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对3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除对我委本级开展自评外,还组织下属5个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提交至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做到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项目资金全覆盖,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二)绩效自评结果

北碚区2019年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评定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8万元,执行数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购买演出服务72.8万元:主要包括戏曲进校园、展览、川剧、讲座等演出服务。戏曲进校园支出39万元,其中:重庆市三峡川剧艺术研究传承中心提供5场演出分别送到北碚区指定中小学校,每场1.8万元;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提供15场演出分别送到北碚区指定中小学校,每场2万元。川剧支出10万元,系重庆市龙群川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20场演出服务,每场0.5万元。展览支出3.4万元,系重庆市北碚区美术馆提供17场展览演出服务,每场0.20万元。二是办展经费10万元,系2019年4月,四川美术学院与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百年百校百村-中国乡村美育行动计划”展览,该展览于2019年4月30日至5月20日分别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柳荫镇政府广场、东升村、麻柳河村、西河村游客接待中心、粮仓等地点举办。由于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财力薄弱,北碚区文旅委为积极支持四川美术学院艺术与乡村研究院顺利办展,特向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支付10万元办展经费。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未编制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制流于形式。绩效指标仅有购买场次完成率和群众知晓度,未设置服务质量、服务形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二是未建立项目成本考核、管理机制。2018年北碚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使用资金34万元,2019年北碚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使用资金82.8万元,两年支出相差较大,应对每年支出进行分析,根据实际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内容形式主要为演出、展览、讲座、阅读。还可提供多类型的文化服务,例如:电影放映(不仅针对特殊群体)、免费的舞蹈、书法等培训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严格制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确定科学、合理、可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严格按实施计划进行考核。二是对每年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实际计划对经费支出实施并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提供更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

和香 63225859

主管部门

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实施单位

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82.8

总量

82.8

100%

其中:市级资金

0

其中:市级资金

0

0%

区级资金

82.8

区级资金

82.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为街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68场,其中演出展览17场,讲座17场;补助各街镇为每个村社区购买4场公共文化服务;每年开展戏剧进校园工作不低于20场,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每周在偏岩古镇、万达商圈、温泉城等地开展文化周周演活动。

已按计划完成场次购买,资金支付完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公共文化服务进基层购买场次

≥810场

820场

101%


“周周演”活动场次

≥50场

52场

104%


戏曲进校园场次

20场

20场

100%


群众知晓度

100%

90%

9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委2019年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旅游宣传促销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32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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